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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3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住房城乡建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全面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依法、及时、准确推动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各类媒体网站、单位办事大厅等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058条(政府网站36条、信用垫江25条、渝快办992条、垫江新闻网17条、其他渠道5条),内容涉及机构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住房保障、财务预决算、日常工作动态等。基本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增强了政府公信力,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按照《2020年垫江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大力推动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权力事项公开。依法对本单位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简介等信息在网站予以公开,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进行信息更新,确保了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开展审批服务事项清理,通过渝快办平台对本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公开。编制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城市综合执法4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二是加强“六稳”“六保”政策宣传。结合职能职责,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广泛宣传建筑行业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内容涉及规费减免、缓缴、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免监管等,并及时发布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事项清单、办事流程、办理要件等信息,方便企业快速办理各项手续,加快复工复产,促进了全县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向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公开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涉及房地产项目资本金免监管、提前节点使用、配套费及人防费缓缴和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缓缴等内容。及时发布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办事指南,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咨询电话等内容及时进行公布,助力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快速复产复工,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四是扎实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面向全县建筑工地、物业小区、建筑企业及时转发各级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行业工作要求,为建筑领域疫情防控提供了有效支撑。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部分群众现场咨询的有关政策法规信息,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解答。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权力事项清理。组织专人对本单位运行的权力事项进行了逐一清理,并按照各级规范要求建立权力事项清单,按程序公开到位。二是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对本单位网站信息定期开展排查清理,对不符合要求信息及时进行删除,对文字、表述不确准信息及时进行更正,对已经调整变更的政策信息进行及时更新。三是加强时政信息发布。及时转发党中央、国务院最新公开的会议精神,确保上级重要信息在基层得到及时传达。

)平台建设情况我委根据县电子政务管理部门统一安排,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为垫江县人民政府网,另外,建立了“垫江建筑安全”微信公众号,主要用于宣传发布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信息

)制度保障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以办公室为主体,人防科、行政许可服务科等有关内设科室按各自职能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统筹开展全委政务公开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建立信息发布审签校核制度、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等工作制度,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全委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同时,积极选派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了解政务公开的目的、意义,切实掌握政务公开政策、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2

62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9

-1

2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1

+31

8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257.7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网站工作动态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全面;会议类工作动态信息较多,工作举措、成效类动态信息较少。

改进情况:进一步强加信息管理,开展工作人员信息写作培训,提升信息采写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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