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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MB1938981N/2023-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招商投资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02 [ 发布日期 ] 2023-03-02

垫江县招商投资促进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招商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县招商投资促进工作。

2.负责组织研究产业发展趋势和招商投资促进政策,提出对策和建议。组织拟订全县招商投资促进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招商项目库,组织搜集、整理、研判全县招商引资项目信息。

4.负责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与大型企业和机构的投资促进战略合作,统筹协调重要投资考察团(组)来访接洽和驻外招商工作。

5.负责宣传全县投资环境。建立和完善招商网络及联系渠道,统筹策划全县综合性招商推介活动,推介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县级重大招商项目。

6.负责建立招商投资促进协同联动工作机制。负责统筹、参与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7.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招商专家顾问的联络、服务工作。建立全县招商投资促进工作信息报送和统计机制,协调指导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

8.负责起草制定全县招商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强化招商项目的评审评估,牵头重大招商项目实施情况督查督办,协调解决招商重大问题。建立招商引资同质化竞争调处机制,规范招商引资秩序。负责招商投资促进相关法律事务工作。

9.负责指导全县招商投资促进队伍建设。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垫江县招商投资促进局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办公室、规划发展科、招商促进科、综合效能科。下属事业单位垫江县招商投资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任务:负责全县整体投资环境和产业投资的对外宣传、推介活动;承担全县招商引资相关活动的商务接待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69.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9.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8.04万元,主要是政策性增员增资58.0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69.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3.04万元,教育支出0.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4.2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8.0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8.1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9.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87万元,比2022年增加5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87万元,比2022年增加38.1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员增资,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60万元,比2022年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招商工作增加,主要用于保障招商引资各项重点工作。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5.2万元,比2022年增加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同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2022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招商接待费用纳入项目经费中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22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用车维护费在项目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1.28万元,比上年增加5.46万元,主要原因新增了公务用车维护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程笑英  联系方式:023-74667099  

附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政府采购明细表

10.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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