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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9572N/2024-001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预案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包家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0-21 [ 发布日期 ] 2024-10-21

包家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垫江县包家镇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垫江县包家镇人民政府编制发布

二〇二四年八月



垫江县包家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的规定,为了确保我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减小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力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防范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专项预案》和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等。

1.3 工作原则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救援。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发挥现代科技和专业支撑作用,依托消防救援、专业救援、军民联动、社会自愿群体等多种力量,有效预防和科学应对地质灾害。

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由事发地村(居)首先作出应急响应。根据灾情(险情)等级,镇党委及有关部门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镇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的应对工作。

1.5 事件分级

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地质灾害灾(险)情。

1.6 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

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个,分别为甄桥村:石场湾危岩带、绿月塘危岩带、邱家崖危岩带;安乐村:雷劈石危岩带;

地质灾害隐患点详细情况见附表F1-1。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

根据地质灾害处置需要,成立包家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部”),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指挥长,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应急抢险工作的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成员单位和职责见综合预案2.1.5。

2.2 日常工作机构

镇防指部下设办公室在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由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3 现场指挥部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在地质灾害发生时,自动转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警戒疏散组、后勤保障组、舆论引导组、调查评估组、机动工作组等8个工作组作为具体工作机构(视情可增加或减少工作组划分)。分组和职责见综合预案2.1.4。


3预防、监测、预警

3.1 预防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各村(居)要建立隐患排查制度,特别要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重要交通干线、农房周边、旅游景区等区域排查,根据排查结果,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立台账,将危险区范围、监测方法、预警方式、撤离路线和防灾任务、要求、责任制作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明白卡”发放到居民手中,把防治责任落实到村(居)及具体责任人。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设活动监管,牵头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实施综合治理和搬迁避让。

3.2 监测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每年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对象和范围,制定具体可行的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措施,落实监测、预防责任人。组织村(居)夯实群专结合的“四重”网格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开展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作,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重要天气时段落实专人开展巡查。具体做法是:由各村(居)确定1名监测人员负责灾情监测,安排村干部24小时值班,发现灾情隐患,由镇政府发布临灾预警响应。

3.3 预警及信息发布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县气象局的预警通知,对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及时开展临灾预报。当预测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时,按照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群众,按照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村(居)要因地制宜使用声光报警器、鸣锣吹哨、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受威胁群众发出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让,并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3.4 预警调整和终止

根据气象条件以及实时雨情、水情、灾情(险情)监测情况变化,可动态调整预警级别,逐步升级或降级。“七下八上”关键期,原则上基于本级现行预案下调一级标准启动响应(即按照四级响应标准启动三级响应,以此类推)。超出突发地质灾害预警时限未再发布新的预警信息的,视为预警终止。


4应急响应

4.1 灾(险)情分级

根据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地质灾害灾(险)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地质灾害(红色、Ⅰ级)

灾情:因灾死亡(含失联)30人以上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2)重大地质灾害(橙色、Ⅱ级)

灾情:因灾死亡(含失联)10人以上不满30人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的。

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不满1000人,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不满1亿元的。

(3)较大地质灾害(黄色、Ⅲ级)

灾情:因灾死亡(含失联)3人以上不满10人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

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不满500人,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的。

(4)一般地质灾害(蓝色、Ⅳ级)

灾情:因灾死亡(含失联)不满3人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0万元的。

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不满100人,或者潜在经济损失不满500万元的。

Ⅳ级及以下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由镇指挥部决定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镇指挥部决定响应终止。

Ⅰ级、Ⅱ级、Ⅲ级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县指同意后启动本预案,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县指决定响应终止。

4.2 灾(险)情报告

突发地质灾害灾情发生后,获悉情况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立即向事发当地村(居)及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其他部门或者村(居)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接警电话为:023-74586789。

接警人员应保持清醒头脑,认真记录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接警时间、发生地质灾害的准确位置、现场情况、人员伤亡等信息,立即与相关地灾隐患点监测员、责任人联系,核实险情并报告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

4.3 先期处置

(1)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后,群测群防员或发现灾(险)情的相关人员,立即鸣锣或呼喊发布预警信号,告知所有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提醒按疏散路线撤离。

(2)发现灾(险)情的相关人员,3分钟内电话告知防灾责任人(村组干部)和有关部门,防灾责任人(村组干部)15分钟内到达现场,了解灾(险)情,发布预警信号,设置警戒区域,组织险区群众撤离,开展互助互救,并迅速上报镇政府。

4.4 分级响应处置措施

4.4.1 Ⅳ级响应主要措施

Ⅳ级地质灾害灾(险)情发生后,镇按以下程序开展应急处置:

(1)组织落实。政府值班领导坐镇指挥(“七下八上”关键期,政府主要领导坐镇指挥),组织各村社开展巡查排查,对标识红色的住户落实避险转移。

(2)预警叫应。智能:通过区县智能预警平台转发预警信息,应急智能广播一键直达。

人工:通过“141”平台、工作群、电话等方式叫应村社网格员、群防群测员。

(3)巡查排查。四临”区域、地灾隐患点、切坡建房边坡隐患、深基坑等。

(4)应急准备。备勤镇级救援队伍,盘点物资,开放避难场所。

(5)避险转移。督促标识红色的住户落实避险转移,据实扩面避险转移。

各网格按以下程序开展应急处置:

(1)预警叫应。电话/短信/应急广播/入户喇叭等叫应片村长、楼栋长、志愿者、居民,及时将预警提示信息传达给网格内居民。

(2)巡查排查。雨前完成1次全面排查。雨中完成1次未撤离人员区域的重点巡查。雨后及时开展全面核查。做好临时避险安置点及周边的地灾风险隐患排查。

(3)转移管控。雨前、天黑前完成红色标识住户的避险转移,据实组织危险较高区域群众转移,主要采取分散安置(投亲靠友或群众互助)和集中安置(办公楼、学校等空旷的公共场所、搭建临时住房或帐篷)两种方式;做好风险点的警戒和避险安置点现场管控,严防回流。

(4)信息报送。及时向镇治理中心报告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向居民传递信息。

4.4.2 Ⅲ级响应主要措施

Ⅲ级地质灾害灾(险)情发生后,镇按以下程序开展应急处置:

(1)组织落实。政府主要领导坐镇指挥,组织各村社开展巡查排查、派出分片包干干部驻村(社)。对标识红色、橙色的住户落实避险转移。

(2)预警叫应。智能:通过区县智能预警平台转发预警信息,应急智能广播一键直达。

人工:通过“141”平台、工作群、电话等方式叫应村社网格员、群防群测员。

(3)巡查排查。“四临”区域、地灾隐患点、切坡建房边坡隐患、深基坑等。

(4)应急准备。救援队伍带装巡逻,开放避难场所。

(5)避险转移。督促标识红色、橙色的住户落实避险转移,据实扩面避险转移。

各网格按以下程序开展应急处置:

(1)预警叫应。电话/短信/应急广播/入户喇叭等叫应片村长、楼栋长、志愿者、居民,及时将预警提示信息传达给网格内居民。

(2)巡查排查。全面排查:雨前完成1次全面排查。雨中完成1次未撤离人员区域的重点巡查。雨后及时开展全面核查。

重点检查:做好临时避险安置点及周边的地灾风险隐患排查。

(3)转移管控。雨前、天黑前完成红色、橙色标识住户的避险转移,据实组织危险较高区域群众转移,安置方式同Ⅳ级;做好风险点的警戒和避险安置点现场管控,严防回流。

4.4.3 Ⅱ级响应主要措施

Ⅱ级地质灾害灾(险)情发生后,镇按以下程序开展应急处置:

(1)组织落实。党委主要领导坐镇指挥,组织各村社开展巡查排查、抢险救援,派出分片包干干部驻村(社)。重点区域熔断,对标识红色、橙色、黄色的住户落实避险转移。

(2)预警叫应。智能:通过区县智能预警平台转发预警信息,应急智能广播一键直达。

人工:通过“141”平台、工作群、电话等方式叫应村社网格员、群防群测员。

(3)巡查排查。“四临”区域、地灾隐患点、切坡建房边坡隐患、深基坑等、未纳入地灾点但风险较高区域。

(4)应急准备。救援队伍带装巡逻,开放避难场所。

(5)避险转移。督促标识红色、橙色、黄色的住户落实避险转移,据实扩面避险转移。

各网格按以下程序开展应急处置:

(1)预警叫应。电话/短信/应急广播/入户喇叭等叫应片村长、楼栋长、志愿者、居民,及时将预警提示信息传达给网格内居民。

(2)巡查排查。全面排查:雨前完成1次全面排查。雨中完成1次未撤离人员区域的重点巡查。雨后及时开展全面核查。

重点检查:做好临时避险安置点及周边的地灾风险隐患排查。

(3)转移管控。,雨前、天黑前完成红色、橙色、黄色标识住户的避险转移,据实组织危险较高区域群众转移,安置方式同Ⅳ级;做好风险点的警戒和避险安置点现场管控,严防回流。

(4)信息报送。及时向镇治理中心报告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向居民传递信息。

4.4.4 Ⅰ级响应主要措施

Ⅰ级地质灾害灾(险)情发生后,镇按以下程序开展应急处置:

(1)组织落实。党委主要领导坐镇指挥,组织各村社开展巡查排查、抢险救援,派出分片包干干部驻村(社)。协调支援力量、转移群众管理和保障、风险区熔断,对标识红色、橙色、黄色、蓝色的住户落实全面避险转移。

(2)预警叫应。智能:通过区县智能预警平台转发预警信息,应急智能广播一键直达。

人工:通过“141”平台、工作群、电话等方式叫应村社网格员、群防群测员。

(3)巡查排查。四临”区域、地灾隐患点、切坡建房边坡隐患、深基坑等、未纳入地灾点但风险较高区域。

(4)应急准备。救援队伍带装巡逻,开放避难场所。

(5)避险转移。督促标识红色、橙色、黄色、蓝色的住户落实避险转移,据实扩面避险转移,做到受威胁群众应转尽转。

各网格按以下程序开展应急处置:

(1)预警叫应。电话/短信/应急广播/入户喇叭等叫应片村长、楼栋长、志愿者、居民,及时将预警提示信息传达给网格内居民。

(2)巡查排查。全面排查:雨前完成1次全面排查。雨中完成1次未撤离人员区域的重点巡查。雨后及时开展全面核查。

重点检查:做好临时避险安置点及周边的地灾风险隐患排查。

(3)转移管控。雨前、天黑前完成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识住户的避险转移,据实组织危险较高区域群众转移安置方式同Ⅳ级;做好风险点的警戒和避险安置点现场管控,严防回流。

(4)信息报送。及时向镇治理中心报告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向居民传递信息。

4.5 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镇防指要制定统一的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方案,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行动。

一般(IV级)突发事件发生后8小时内向上级机关上报有关信息,由镇防指办负责。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突发事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应同上级政府保持口径一致。

4.6 应急结束

地质灾害事件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解除预警及应急措施,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对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突发事件,由上级政府决定。


5后期处置

同综合预案,详情见综合预案5.1-5.2节。

6应急保障

同综合预案,详情见综合预案6.1-6.8节。


7预案管理

7.1 公众宣传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各村(居)应利用多种途径、多层次、多方位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救灾等知识,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7.2 应急培训

本预案发布后,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应组织开展本辖区、本部门有关人员的学习培训,熟悉本级预案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7.3 预案演练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应组织相关村(居)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每年开展至少一次简易应急避险演练。

7.4 评估修订

根据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需要,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修订期限最长为3年。

8监督检查与奖惩

8.1 监督检查

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应急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8.2 责任与奖惩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镇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9附则

9.1 预案体系

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属地村、居委要因地制宜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应急预案,报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备案。

9.2 解释与实施

本预案由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编制并负责解释。

9.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垫江县包家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0附件

F1:包家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

F1-1:包家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

序号

隐患点

名称

属地村(居)

隐患类别

隐患威胁范围

监测和整治方式

片区

负责人

村(居)负责人

地灾

监测员

1

石场湾

危岩带

甄桥村

危岩、切坡、易产生楔形石块掉落。

4户12人

动态监测、工程治理

王亮

刘国明

游来贵17393174596

2

绿月塘

危岩带

甄桥村

危岩、切坡、易产生楔形石块掉落。

3户7人

动态监测

王亮

刘国明

刘长平18008383654

3

邱家崖

危岩带

甄桥村

危岩、切坡、易产生楔形石块掉落。

1户1人

动态监测

王亮

刘国明

张德明18875468854

4

雷劈石

危岩带

安乐村

危岩、切坡、易产生楔形石块掉落。

3户6人

动态监测、工程治理

王亮

李兴忠

孙朝良15023939553


垫江县包家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F2:可征用设备联络表

表F2-1包家镇可征用设备联络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责任人

联系方式

备注

1

挖掘机

李兴建

13896592078

——

2

挖掘机

张强

18716823288

——

3

装载机

张仁兴

13983595888

——

4

装载机

杨鹏

17774934318

——

5

装载机

李兴建

13896592078

——

6

装载机

包王辉

15123817692

——

7

装载机

冯朝元

17338698933

——

8

装载机

包月呈

13628499846

——

9

装载机

汪季仁

19908356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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