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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巩固脱贫成果到户产业扶持奖补标准

日期:2023-01-09

2022年巩固脱贫成果到户产业扶持奖补标准

到户产业项目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原则,重点支持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奖补标准原则上脱贫人口每户种植业、养殖业单项奖补不超过2000元,当年奖补累计不超过3500元;监测对象(含风险消除)每户种植业、养殖业单项奖补不超过3000元,当年奖补累计不超过5500元。监测对象单位奖补标准可按照以下标准上浮30%具体标准如下:

(一)传统类种养业

1.粮油作物(含水稻、油菜、花生、玉米等传统粮油作物):种植1亩以上,按不超过120/亩的标准进行奖补。

2.蔬菜作物(含榨菜、西瓜、蜜本南瓜类等):露地种植1亩以上,按不超过120/亩的标准进行奖补;新建大棚(包括竹木结构简易大棚)蔬菜种植1亩以上,按不超过1200/亩的标准进行奖补,大棚建成后按不超过400/亩的标准进行奖补。出现撂荒、空棚的不给予奖补。

3.大牲畜养殖:猪当年出栏按不超过400/头的标准进行奖补;羊当年出栏按不超过200/只的标准进行奖补;牛当年出栏按不超过800/头的标准进行奖补。

4.小家禽、小牲畜养殖:鸡、鸭、鹅、兔当年进行圈养出栏按不超过20/只的标准进行奖补。

5.水产养殖:面积1亩以上,且当年放养鱼苗每亩500尾以上,以实测面积和鱼苗购买凭证为依据,按不超过500/亩的标准进行奖补。

6.养蜂:按不超过200/箱的标准进行奖补。每箱标准:每箱至少3列以上,蜂列相称,3000只以上。

7.养蚕:按不超过700/张的标准进行奖补。

(二)中药材类种植

种植中药材(含芍药、牡丹、黄精等)0.5亩(含)以上,一次性按不超过300/亩的标准进行奖补。

(三)经果林类种植

1.垫江晚柚(含其他柑橘类果树):种苗按9/株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补。

2.垫江李子(含其他李子类):种苗按6/株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补。

3.其他经济林:0.5亩(含)以上,按不超过300/亩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补。

(四)未列入的其他种养殖业项目

未列入的其他种养殖业项目,各乡镇(街道)参照上述各类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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