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巩固脱贫成果到户产业扶持奖补标准
2022年巩固脱贫成果到户产业扶持奖补标准
到户产业项目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原则,重点支持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奖补标准原则上脱贫人口每户种植业、养殖业单项奖补不超过2000元,当年奖补累计不超过3500元;监测对象(含风险消除)每户种植业、养殖业单项奖补不超过3000元,当年奖补累计不超过5500元。监测对象单位奖补标准可按照以下标准上浮30%,具体标准如下:
(一)传统类种养业
1.粮油作物(含水稻、油菜、花生、玉米等传统粮油作物):种植1亩以上,按不超过12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
2.蔬菜作物(含榨菜、西瓜、蜜本南瓜类等):露地种植1亩以上,按不超过12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新建大棚(包括竹木结构简易大棚)蔬菜种植1亩以上,按不超过120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大棚建成后按不超过40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出现撂荒、空棚的不给予奖补。
3.大牲畜养殖:猪当年出栏按不超过400元/头的标准进行奖补;羊当年出栏按不超过200元/只的标准进行奖补;牛当年出栏按不超过800元/头的标准进行奖补。
4.小家禽、小牲畜养殖:鸡、鸭、鹅、兔当年进行圈养出栏按不超过20元/只的标准进行奖补。
5.水产养殖:面积1亩以上,且当年放养鱼苗每亩500尾以上,以实测面积和鱼苗购买凭证为依据,按不超过50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
6.养蜂:按不超过200元/箱的标准进行奖补。每箱标准:每箱至少3列以上,蜂列相称,3000只以上。
7.养蚕:按不超过700元/张的标准进行奖补。
(二)中药材类种植
种植中药材(含芍药、牡丹、黄精等)0.5亩(含)以上,一次性按不超过30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
(三)经果林类种植
1.垫江晚柚(含其他柑橘类果树):种苗按9元/株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补。
2.垫江李子(含其他李子类):种苗按6元/株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补。
3.其他经济林:0.5亩(含)以上,按不超过300元/亩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补。
(四)未列入的其他种养殖业项目
未列入的其他种养殖业项目,各乡镇(街道)参照上述各类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