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9417A/2023-0004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澄溪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6-12 | [ 发布日期 ] | 2023-06-13 |
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对《镇政府拟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确保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的要求,我镇对镇政府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起草了《镇政府拟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重庆市垫江县澄溪镇滨河路1号(邮编:408324),来信以邮戳时间为准,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沟通反馈;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58727855@qq.com;
3.通过电话反馈方式反馈至:023-74532873。
征求意见时间从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9日,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附件:镇政府拟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镇政府拟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废止理由 |
1 |
《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旧城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 |
垫澄溪府发〔2011〕127号 |
与当前现状不符合 |
2 |
《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澄溪镇城镇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垫澄溪府发〔2014〕78号 |
与当前现状不符合 |
3 |
《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澄溪镇规划区城镇房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垫澄溪府发〔2014〕135号 |
与当前现状不符合 |
4 |
《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澄溪镇实施旧房改建的通知》 |
垫澄溪府发〔2014〕135号 |
与当前现状不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