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9417A/2023-0004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澄溪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6-16 | [ 发布日期 ] | 2023-06-16 |
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对《镇政府拟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确保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的要求,我镇对镇政府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起草了《镇政府拟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送审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重庆市垫江县澄溪镇滨河路1号(邮编:408324),来信以邮戳时间为准,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沟通反馈;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49576804@qq.com;
3.通过电话反馈方式反馈至:023-74532873。
征求意见时间从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附件:镇政府拟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送审稿)
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镇政府拟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送审稿)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废止理由 |
1 |
《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公墓管理的通知》 |
垫澄溪府发〔2013〕75号 |
与当前现状不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