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大石乡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重党建统领,强担当能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乡党委始终将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由党政一把手任双组长,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制定并完善了《大石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清单》与《大石乡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将法治建设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二是强化理论武装,丰富思想内涵。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大会、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全体乡村社三级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法治理论知识。今年以来,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研讨4次,举办各类培训班学习3批次230余人次,有效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强化工作机制,确保运行顺畅。今年来,乡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县委《党建统领“八张问题清单”问题管控综合评价体系V2.2》工作要求,先后优化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议事制度、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制度、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事项公开制度、行政执法群众评议制度等工作制度,狠抓政府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有力提升了政府依法履职的能力,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始终与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二)重依法依规,增强防险能力。
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在提交乡党委政府会议审议前,由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未经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法的不予出台。重点审核文件的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等是否合法合规,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审查等方面的作用。2025年签订法律顾问1名,为乡政府实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涉农经济合同审查、行政处罚审查、矛盾纠纷化解等提供书面或口头法律指导意见21条。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全乡7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制定《大石乡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程序和责任追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纳入目录管理。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2025年,全乡共实施乡村振兴建设项目14个(含2014年续建7个)和规划建设项目8个,未发生一起涉险涉稳事项。
(三)重政府职能,提升履职能力。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限等措施,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充分发扬“垫小二”精神纾企解困,落实领导干部开展“千人联千企”专项行动,走访辖区企业120余次,其中走访重点企业70余次,收集问题13个,解决问题9个,政策宣传解释20余次;组织召开企业座谈交流会4场次、金融政策宣讲会13场次,发放金融产品及惠企政策宣传手册1000余册,组织防范非法集资“五进”宣传活动30场次,发放各类宣传品1200余份。二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依托“渝快办”“警快办”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服务设施,规范服务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深化“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全面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健全完善帮办代办员制度,推广上门服务和自助服务。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在全乡7个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点,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政、社保、医保等服务事项下沉到便民服务点办理。为群众提供代办服务,实现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2025年全年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规划许可证)79件,未发生一起投诉事件。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执法队伍,优化执法资源配置。自成立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以来,整合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领域执法职能,建立“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机制,统一配备执法服装、车辆及装备,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2025年,行政执法队伍在编5人,开展行政执法检查28次,均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违法行为。
(四)重法治管理,提升治理能力。
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升普法实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制定《大石乡“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的普法职责和任务。按照责任清单要求,结合自身业务工作,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乡平安法治办组织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调解员等组成普法宣传队伍,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利用“法律进乡村”“法律进学校”等八进活动,深入农村基层,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与农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2025年开展“普法进学校”4次,组织召开院坝会4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400余人次。二是扎实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在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化解、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培养成为农村法治建设的生力军。2025年全乡共培育“法律明白人”38名,开展培训4场次。三是全面推进“五治”融合,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等“五治”作用发挥在乡村振兴中日趋突显,一中心一网格建设全面推进,“枫桥经验”垫江实践深入推进。2025年,全乡领导接访144件、下访群众430余次,受理各种矛盾纠纷107件次,成功化解107件,化解率100%,组织平安建设相关业务培训4次,网格员培训2批次80余人次、调解员培训1批次10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的掌握还不够熟练,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证据收集不充分等问题。二是决策合法性审查覆盖面不全。虽然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部分决策事项未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三是普法宣传工作成效不够明显。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当前法治宣传多依赖传统方式,如发放宣传册、举办讲座等,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吸引力。四是法治建设发展不均衡。党员干部法律知识学习主动性、自觉性不够,有的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突出矛盾、问题的能力还不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开展案例分析和模拟执法演练,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定期对执法文书、执法程序、执法行为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强化执法人员考核评价,将执法规范化水平纳入执法人员绩效考核内容,对执法规范、表现优秀的执法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执法不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执法人员进行问责。
(二)扩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覆盖面,提高决策质量。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审查范围、标准和程序,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依法进行合法性审查。加强对各部门的宣传教育,提高部门对决策合法性审查重要性的认识,督促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主动将决策事项提交合法性审查。建立决策合法性审查台账,对审查的决策事项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确保决策合法有效实施。同时,加强合法性审查队伍建设,提高审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决策合法性审查提供有力保障。
(三)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微信、渝快政群等发布法律知识、案例解读。同时,在各村(社区)设置法治宣传栏,定期更新普法内容,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开展“精准普法”行动,针对不同群体制定个性化普法方案,重点加强老年人防诈骗、青少年法治教育等专项普法。持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着力提升其业务能力,以法治实践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推进。
(四)加强法治力量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实施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提升工程,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执法实务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入持续抓好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切实提高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打造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建立健全法治建设责任体系,明确各级领导干部职责分工,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执法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