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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大石乡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大石乡石良村第三季度第二批外出务工脱贫人员(含监测 对象)跨区域交通补助的公示

日期:2023-12-13

垫江县大石乡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大石乡石良村第三季度第二批外出务工脱贫人员

(含监测对象)跨区域交通补助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跨区域交通补助政策的通知》(渝人社〔2022281)关于每年可享受一次县外市内务工就业50元、市外务工就业200元的定额补助(含往返费用)规定及有关要求,现将拟发放外出务工脱贫人员(含监测对象)跨区域交通补助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20231213—20231219日。

二、投诉受理机构:垫江县大石乡人民政府社保所(联系人黄成联系电话17749922457

三、投诉要求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不得歪曲事实。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2023第三季度第二批乡石良跨区域交通补助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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