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9564U/2020-0005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大石乡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0-11-03 | [ 发布日期 ] | 2022-01-12 |
《大石乡2022年防洪度汛应急预案》
大石乡2022年防洪度汛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进一步明确防洪度汛职责,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垫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2020年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洪涝灾害包括:台风暴雨灾害、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恐怖活动、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雨、地震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洪度汛抢险救灾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防洪度汛工作的水平。
2.防洪度汛工作实行各村(居)委会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4.防洪度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5.坚持依法防洪度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干群结合,平战结合。民兵和抢险队伍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6.坚持防洪度汛抢险救灾统筹,在防洪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大石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
大石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乡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乡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1.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乡的防洪度汛工作,拟订全乡防洪度汛政策性文件、规章制度,及时掌握全乡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减灾措施,统一调度全乡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是乡水旱灾害防御指挥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执行市、县水旱灾害防御指令,确保防洪度汛政令畅通;督促指导全乡辖区各单位做好防洪度汛准备和防洪度汛物质准备工作;负责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准确、及时收集分析传递各类汛情及时调查、核实、上报汛情和抗灾救灾情况,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上级水旱灾害防御部门指挥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
(二)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
1.乡政府主要领导亲临现场,听取汇报,作出决策,调集力量。
2.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具体组织指挥抢险工作。
3.办公室协助领导做好灾害处理,上报和安抚工作。
4.派出所负责对灾害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受灾人员抢救,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
5.卫生院负责抢险中医护人员的指挥,受伤人员的救护和防止灾后疫病发生和蔓延工作。
6.财政办负责防汛抗旱经费的筹措、调拨和监督使用,确保防洪抢险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7.供电所负责电力抢修,电力供应。
8.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做好死伤家属、群众的安抚和死者的尸体处理工作。
9.文服中心负责发布汛情公告和重要防洪度汛指令,及时报道防洪度汛工作动态和通报重大汛情,组织广播电视宣传防洪度汛工作。
10.各村(社区)设立水旱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在上级水旱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和乡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辖区的防洪度汛工作。村级水旱灾害防御领导小组由各村(居)村(居)委主任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和预警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当堤防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或溃堤时,各村(社区)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受威胁的群众预警,同时向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险情,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2.水库、山坪塘等工程信息
(1)当高石水库、谭石沟大塘、香花台大塘、洋合沟大塘、山坪塘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水旱灾害防御指挥机构报告。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30分钟内上报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山坪塘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乡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
(2)当水库、山坪塘出现险情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水旱灾害防御指挥机构作出抢险部位 、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等情况,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3)当水库、山坪塘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前向工程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洪涝灾害信息
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各村委会(社区)应按《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向乡人民政府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乡人民政府向县水旱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及相关部门上报灾情。
四、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险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地质灾害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并开展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编制的效果,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乡水旱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应储备充足的防汛物资,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也应储备足够的防汛物资。
(6)通讯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时传递。
(7)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水库、滩涂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2.地质灾害预警
(1)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社,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立即与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有地质灾害的村、社,由国土资源部门协助乡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人员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乡、村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每天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强观测、加强巡逻,并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县防汛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五、高石水库防汛工作
1.建好防汛领导机构,成立防洪度汛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和乡武装部部长任副组长。同时下设抢险队、物资器材储备运输队、通讯联络办公室、抢险队伍由各村委会、基干民兵、村民小组长、共产党员组成。
2.物资器材的储备工作:备足编织袋1000条,簸箕100个,锄头、铁铲各500把。
3.建立值班制度和安全转移准备工作:水库管理人员在汛期必须24小时昼夜值班,随时观测水库大坝有无变化情况,危机时要在泄洪的同时及时报告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并立即进入高度战备状态。
六、山坪塘防汛预案工作
1、重点山坪塘抓好汛期安全调度工作,汛期限制蓄水,做到不垮坝,零死亡,确保大坝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做好大坝溢洪道水毁工程修复,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3、加强工程检查,保持通讯畅通,管理人员和村民小组长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险情,及时上报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乡政府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组织抢险。
七、卷洞河、八角庙河等河道防汛预案工作
各村要组织力量,认真检查河流安全、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堵塞排洪、行洪河道,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的障碍,要全面整治,并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坚持依法清障,对排洪防洪设施,易淹易冲区、道路桥梁、公共设施等存在隐患的,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解决办法和措施,一旦出现险情,立即上报,投入抢险,减轻损失,洪灾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疫病防治,发动群众生产自救,迅速修复水毁工程,避免下次洪灾造成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