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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9564U/2026-0004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大石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6-01 [ 发布日期 ] 2026-06-01

关于印发《大石乡二三轮车及四轮低速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垫大石府发〔20263

垫江县大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石乡二三轮车及四轮低速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政府各部门:

为提升全乡二三轮车以及四轮低速电动车驾驶人守法意识,切实减少二三轮车和四轮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乡政府结合实际制定了《大石乡二三轮车及四轮低速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垫江县大石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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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大石乡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        2026417日印发


大石乡二三轮车及四轮低速电动车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垫江县二三轮车及四轮低速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任务清单》要求,切实解决我乡二三轮车、四轮低速电动车违法行为突出、守法率低、事故多发易发等突出问题,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全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

坚持“三管三必须”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全员参与”原则,按照“控增量、减存量、平稳过渡、有序淘汰”思路,乡级多部门协同联动、各村(居)全面参与,聚焦销售源头、路面使用、宣传教育全链条发力,全面压降涉二三轮车、四轮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实现全乡此类车辆违法率、事故率双下降,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大石乡二三轮车及四轮低速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乡专项治理工作:

组 长:徐江

副组长:吕远东

成 员:乡党的建设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残联、各村(居)、派出所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平安法治办公室,由吕远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建平、谢闯、朱士高同志为成员,负责日常统筹、调度、督查、信息汇总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销售环节监管,从源头严控增量

全面摸排销售主体:420日前,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派出所配合,对全乡范围内低速电动车销售门店、流动销售点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销售主体数量、经营地址、销售品牌、进货渠道等信息,建立完整台账,动态更新。督促销售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依法查处销售“三无”产品、不符合标准车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加强销售宣传引导:430日前,督促辖区内所有销售门店诚信经营,严禁销售不合规车辆;要求门店在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提醒、签订购买须知,主动引导消费者转购合规车辆,从源头减少不合规车辆流入市场。

整治占道经营行为: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派出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豹山社区配合,加大对销售者违规占用人行道、车行道销售车辆的排查整治力度,全面消除占道经营违法行为,规范经营秩序,保障道路通行空间。

排查非法改装行为:联合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销售无合格证篷伞、维修店擅自加装车辆电池、解锁车辆限速等违法改装行为,依法取缔违规经营窝点,从源头杜绝车辆安全隐患。

(二)推进存量分类治理,有序消化存量

摸清车辆基础底数:520日前,由平安法治办公室牵头,各村(社区)组织网格员、村社干部,对辖区内所有二三轮车、四轮低速电动车开展“敲门行动”,全面起底车辆所有人、车辆类型、使用用途、上牌情况等信息,全部录入“农交安”APP实施赋色管理,建立全乡车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落实群众用车“包车”责任制:以各村(居)建立群众低速电动车“包车”责任制,由网格员、包片干部常态开展入户劝导和安全教育,引导群众主动更换合规车辆;加强乡、村公共停车场管理,禁止低速电动车进入停放。

引导特殊群体置换:由乡残联牵头,各村(居)配合,重点面向残疾人群体开展普法宣传,上门讲解政策,引导协助其更换电动轮椅车、三轮摩托车等合规车辆,保障特殊群体出行安全与便利。

(三)强化使用环节治理,严管路面秩序

严查路面交通违法:由派出所牵头,乡平安法治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居)配合,坚持处罚与教育结合,常态化开展路面联合执法,严查酒驾醉驾、超员(3人及以上)、逆行、非法改装、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加大违规停放车辆拖移力度,规范停车秩序。

深化智管场景应用:配合县级部门迭代升级二三轮车违法智管“特色场景”系统,对系统推送的违法信息,由各村(居)开展上门宣传、教育、处罚,形成闭环管理。

探索“非现场”执法模式:配合公安部门通过电子监控抓拍违法证据,对安装遮阳伞(篷)、农村“两违”等行为,通知当事人接受现场处罚,提升执法效率。

打击非法载客行为:由派出所牵头,乡平安法治办公室配合,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赶集日、早晚高峰)巡查,依法查处低速电动车非法载客行为;同步优化农村客运运力,挤压非法营运空间,保障群众合法出行。

整治涉消防隐患行为:由乡平安法治办公室牵头,各村(居)配合,聚焦集中居民点,严查电动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等行为,清理消防通道,规范设置消防通道标识标线,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加强宣传曝光引导:由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牵头,各村(居)配合,通过村村通广播、微信群、宣传栏、入户宣讲、赶集日宣传等多形式,广泛宣传违规车辆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引导群众不购、不用、不乘不合规车辆,倡导“有驾证、不载人、不营运”,鼓励购买保险、主动淘汰。

(四)完善保障工作机制,确保治理实效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由乡平安法治办公室、派出所牵头,对虚假宣传、销售不合格产品引发的消费纠纷,引导群众通过1234512315热线或法律途径维权;对因不合规车辆发生事故的,引导群众向销售企业追究民事赔偿责任,妥善化解矛盾。

推进信息互通共享:由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及时归集销售门店、非法营运等人员信息,同步至公安低速电动车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精准监管。

加强社会维稳管控:由乡平安法治办公室牵头,针对源头监管、存量淘汰、执法处罚等环节可能引发的舆情和涉稳风险,加强研判预警,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各类问题,确保治理工作平稳推进。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20日)

各村(居)、政府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村、本部门专项治理工作细则,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人员,全面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二)信息摸排阶段(421日至520日)

完成全乡销售企业、在用车辆、重点使用群体等信息摸排汇总,建立完整台账,持续推进在用车辆信息采集、“农交安”APP录入工作,做到底数清、台账全。

(三)综合治理阶段(即日起至专项治理结束)

集中开展路面联合执法、源头联合检查、科技管控升级、非法改装打击、非法载客整治、消防隐患治理等综合行动,形成严管高压态势,实现违法查处量显著上升、事故率明显下降。

(四)宣传引导阶段(即日起至专项治理结束)

结合日常监管,常态化深入村社、销售门店、重点群体,多形式开展宣传引导和警示曝光,营造“人人抵制不合规车辆、人人参与交通安全治理”的浓厚氛围。

(五)存量治理阶段(即日起至专项治理结束)

区分使用群体稳步推进:乡、村两级单位车辆按规定时限先行淘汰停用;社会群众车辆以引导教育、鼓励淘汰为主,过渡期满后禁止上路通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居)、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成立工作专班,细化措施、进度、责任,实行挂图作战,加强条线指导和横向协作,形成“政府统筹、部门联动、村社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风险防范

实施涉及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管理事项前,严格按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高度重视维稳和网络舆情风险,制定针对性预案,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治理工作平稳可控,不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严格督查考核

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村(居)、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进度慢、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纳入年度平安建设、安全生产考核,压实工作责任。

(四)健全长效机制

及时总结提炼专项治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销售监管、路面执法、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持续提升全乡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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