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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9564U/2023-000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预案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大石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0-06 [ 发布日期 ] 2023-05-09

大石乡2023年消防应急预案



                         垫江县大石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石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乡安委会成员单位:

   《大石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已经大石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垫江县大石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0日







                                                                         大石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为提升政府消防安全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针对我乡突发火灾的特点和各类,特制订此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乡政府负责处置的各类火灾事故的应对工作。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乡政府成立消防应急救援指挥部,由乡长任指挥长、分管大安全的分管领导任执行指挥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成员由乡党政办、党群办、财政办、应急办、平安办、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大石派出所、大石卫生院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村(居)主任组成。主要负责对辖区内火灾事故的灭火救援、应急处置等工作实施统一指挥调度和相关情况处置。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应急办,由乡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全体人员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发布火灾事故预警预测工作信息、协调和调度各种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处理和上报相关事故情况。

    指挥部由六个行动小组组成,各小组根据指挥部下达工作指令,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开展各项工作。

(一)通讯联络组:由乡党政办和党群办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信息沟通、联络,确保火灾时的通讯畅通,传达指挥部命令,反馈火场情况等工作。

(二)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事故的种类和特点,由各行业分管领导组织相应站所(办)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并配合乡民兵应急救援分队、豹山微型消防队以及各村(居)救援力量根据指挥部命令实施灭火救援。

(三)现场警戒组:由大石派出所担任,主要负责火灾现场警戒,维持现场秩序等工作。

(四)疏散引导组:由乡应急办、平安办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控制现场局面、引导和疏散现场群众向安全地带撤离等工作。

(五)医疗救护组:由大石卫生院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将受伤的群众和工作人员安全转移,并及时开展医疗救治,最大限度减少伤亡人员。

(六)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财政办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救援期间的后勤保障及受灾人员的初步安置等工作。

(七)善后处置组:由乡应急办牵头,乡平安办、大石派出所、大石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火灾事故的初步调查核实、线索取证、损失统计、情况上报等工作。

三、运行机制

(一)预测与预警

    乡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较大及以上的火灾事故信息;各村(居)要及时掌握一般火灾事故信息。当火灾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所在村(居)或单位应当立即通过电话报告乡政府值班室、大石派出所(74550110)、消防救援大队(119),不得谎报,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30分钟。乡政府值班室要严格按照中共垫江县大石乡委员会、垫江县大石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垫大石委发【2019】97号)文件要求落实信息报告。

    2.先期处置。当火灾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报告人报告时讲明火灾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及蔓延方向,并按照就近就便和打早打小的工作原则,及时组织人员,选取一切可用的灭火器材进行初期扑救。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并控制好事态。

    3.应急响应。当火灾事故趋向扩大、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时,一般火灾事故由事发地所在组织(单位)率先启动相关预案;需要乡政府协调处置较大级别以上的火灾事故,由乡消防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村(居)开展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启动火灾响应。村(居)委会、大石派出所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通讯联络组(74550830)报告。乡政府启动应急救援响应,各行动小组进入应急状态。

(2)现场指挥和救援。火灾发生地或单位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组织自救;指挥部安排灭火行动组奔赴火灾现场灭火并根据现场情况作出适时指挥。救援时按照“救人第一,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 ” 的原则,首先抢救被困火场的人员,控制火势与撤离人员和物资同时进行。灭火行动组人员在抢险救援时应注意自身安全防护,不脱离组织单独行动,在指挥部没有下达命令前不贸然行动,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及时后撤。

(3)现场警戒和疏散。大石派出所根据现场火灾情况,划定警戒范围,拉好警戒线,维持现场秩序。受灾群众在指挥部的指挥下有序疏散,疏散时注意保持现场秩序,尽量不引起现场群众恐慌,并提醒现场人员注意防止烟气中毒。

    应急疏散处置:1.有序疏散群众。2.疏散时注意防止混乱,控制现场人员情绪,提高疏散效率,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向通讯联络组报告疏散情况。3.疏散时如发现受伤人员,立即联系医疗救护组,第一时间救治伤员。

(4)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组平时准备好救护器材、急救物资,保障救援现场救援物资供应,做好善后处置。

    4.应急结束。较大级别以上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各部门恢复正常工作状态。指挥部配合消防救援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及时清理现场,做好清理现场时的安全措施;乡应急办统计火灾损失,并在灾后 2 个工作日内上报;各单位(部门)及时总结,包括火灾起因、灭火工作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加强安全管理,防止火灾频发。

四、恢复重建

    较大级别以上火灾事故发生后的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行政村(居)负责。乡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恢复重建计划,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或意见。

五、应急保障

    乡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火灾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本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火灾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经费保障

    要保证所需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火灾事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要对火灾事故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

(二)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乡内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三)基本生活保障

    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保证灾区群众吃、穿、住、用、医等方面的需要。

(四)医疗卫生保障

    乡政府负责协调卫生部门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疫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根据灾害情况,及时为受灾地区单位或个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

(五)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工具和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六、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各村(居)、乡辖单位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组织应急救援队伍或人员,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二)宣传和培训

    各村(居)要通过宣传展板、广播、自媒体工具(QQ、微信、拼音)等方式,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乡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三)责任与奖惩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或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火灾事故和单位和个人以及行政负责人,要依法予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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