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大石乡>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急预案>应急预案

[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9564U/2023-0004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预案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大石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0-06 [ 发布日期 ] 2023-10-06

大石乡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修订)

大石乡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一、总 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处置突发事件的长效机制,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主动权,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困难甚至危机,促进全乡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34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等法律法规制定,并与县上各种应急预案相衔接。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害。

——坚持预防为主。把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监测网络,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

——坚持分级管理。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除重、特大特殊灾害事件外,一般性事件由乡政府及其辖区内的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作,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坚持应急联动。整合社会资源,实现突发事件应急时不同部门、不同警种之间的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信息共享、协调一致、联合行动。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境内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其他各类重大突发事件。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暴雨洪水、河流、湖泊超标准洪水,水库垮坝洪水和干旱等水旱灾害,暴雨、冰雹、暴雪、霜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等事故,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核事故与辐射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如:鼠疫、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其它严重影响公共健康的事件以及重大动物疫情等。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档案安全管理事件。主要包括档案安全管理职责、档案实体安全管理、电子档案安全管理和档案库房安全管理。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大石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乡政府成立以乡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党政办、党群办、财政办、平安办、经发办、应急办、市政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民政与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社保所、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大石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大石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确定全乡应急救援工作重大决策的指导意见,部署和总结年度工作,指导、检查全乡应急救援重要项目建设;负责全乡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及其相关组织管理工作,事件发生后,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挥全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和参与重特大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紧急疏散、撤离受灾群众,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开展应急救援先期处置工作;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组织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安抚受灾群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应急办,由应急工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乡应急办全体职工为工作人员。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的开展;检查和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做好重特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执行指挥部的命令,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发生事件后,及时向县政府、县应急办报告,并随时报告事件现场救援情况;适时将事件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公众发布;组织对《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进行《预案》修订、补充和完善。

(二)组建应急救援工作小组

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按照事件主管职能原则确定现场指挥负责人,并成立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组,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1.抢险施救组

(1)机构组成:突发事件发生单位、事件涉及单位管理部门,乡应急办、乡人武部、乡民政与社会事务办、大石派出所、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有关村(居)、企业等。

(2)主要任务:勘察现场,组织力量施救,提供现场救援技术方案,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资料,调集专业抢险队伍,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有毒有害物质事件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消毒等措施,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

2.警戒保卫组

(1)机构组成:派出所、乡人武部、退役军人服务站,有关村(居)和突发事件单位等。

(2)主要任务:迅速组织警力对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保护现场和财产安全,保障应急救援工作正常开展,保障社会秩序稳定。

3.善后处理组

(1)善后处理组构成:事件发生单位、有关村(居)、乡卫生院、民政办、财政办、工会、平安办、司法所等部门。

(2)善后处理组任务:积极参与抢救救援工作,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及社会救助和社会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对疏散、撤离人员妥善安置,通知工伤保险及相关保险公司开展理赔工作,开展安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4.后勤保障组

(1)后勤保障组构成:乡党政办、有关村(居)及相关职能部门、突发事件发生单位等。

(2)后勤保障组任务:负责应急救援及事件调查工作人员的后勤服务,生活保障、食宿安排等。提供应急救援和事件调查工作必要的办公用品设备、车辆保障。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所需的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

5.综合协调组

(1)综合协调组构成:乡应急办、党政办、宣传、纪检监察、乡辖有关部门、村(居)和有关企业。

(2)综合协调组任务:接到事件报告,通知成员单位赶赴现场;传达上级和乡党委、政府领导关于应急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协调其他各工作组的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应急救援工作通讯畅通;负责文字资料和现场报告、及时上报事件应急救援进展情况,组织宣传报道。

三、应急指挥系统启动

当我乡发生突发事件后,由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确定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全乡应急处置工作。发生重大以上事件时,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处理中心,县应急救援队伍到达前,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预案启动后,由组长负责具体组织指挥工作。发生重大以上事件,由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领导直接(或指派有关领导)负责指挥工作。

四、基本应急程序

(一)信息发布。一旦掌握突发事件征兆或发生突发事件时,知情单位和个人要立即向乡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公民有义务通过匪警110、火警119、急救中心120、交通事故122、乡政府办公室74550830和县政府办公室74512345等报警电话和其他各种有效途径,迅速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二)预警响应。乡政府突发事件应急中心接到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后,要迅速查明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报告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召集紧急会议研究决定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工作,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三)应急处置。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其他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态仍继续扩大,难以控制时,请求县政府启动全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后期处置

1.应急工作结束后,乡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各村要迅速采取措施,救济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乡相关职能部门要会同各村(居)或有关单位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开展应急工作的综合情况上报乡政府和县政府。

应急办要迅速会同各村(居)或单位设定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物资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尸体。

乡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好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工作。

相关职能机构要按照有关灾害事故赔偿政策和法定程序进行赔偿,给参与应急工作伤亡的人员相应褒奖和抚恤。要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制定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2.重视灾害保险在突发事件中的防灾减灾作用,鼓励各村、各单位和公民积极参加有关突发事件的保险,提高全民的保险意识。

3.在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同时,由乡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决定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事故调查,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按程序报批处理。对突发事件接警处警、信息报送、应急决策,应急指挥和应急响应等各个环节上有关人员的立功和过失行为分别给予奖惩。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依托和利用公网,加快应急工作专用通信网建设,加强重要通信设施,线路和装备管护,建立备份和紧急保障措施,确保应急指挥通信顺畅。

2.各村(居)、乡辖单位要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多发、易发地的村(居)要聘请专职或兼职信息报告员,收集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上报,乡政府及其相关机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收集和上报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及时、不得谎报、瞒报、缓报。

(二)现场应急和工程抢险保障

乡政府要配备必要的现场应急和工程抢险装备,建立现场应急和工程抢险装备信息库,落实应急和工程抢险装备型号、数量、种类、性能和存放位置,按隶属关系由应急和工程抢险装备归属单位进行维护、保养。各应急和工程抢险装备归属单位。应统一服从乡政府应急工作指挥机构的调用命令。

(三)交通运输保障

1.加强应急交通保障,为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提供快速、高效、顺畅的道路设施、设备、运行秩序等交通保障条件。

2.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派出所要及时对事故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加强交通战备建设,确保在应急工作中紧急调集交通工具,输送疏散人员和物资,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3.应急交通保障相关单位必须全力以赴,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紧急输送,满足应急工作需要。

(四)医疗卫生保障

1.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快速组织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

2.根据“分级救治”原则,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医护的不同环节和需要组织实施救护。医疗救护队伍要迅速进入救灾现场。对伤员包扎,照顾,固定等初步应急措施,稳定伤情,运出危险区后,转入各医院抢救和治疗。化学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的伤员应先安排相应的专业医院救治。要根据灾害事故的特性和需要,严密组织实施疾病控制和做好卫生监督准备工作。

3.乡卫生院负责应急工作中救护保障的组织实施,并组织专门医疗救护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组织救护车,缩短急救半径和应急救护反映时间,提供急救所需药品、器械、抢险事故现场受伤人员为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随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险和防疫等情况,必要时负责向上级或外地医疗机构求助。

(五)安全保障

1.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派出所应迅速对事故现场实行安全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2.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派出所和各村、单位要立即在救灾现场周围组织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持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受灾群众。

(六)物质保障

1.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存和紧急配送系统,积极培育和发展经济动员能力,确保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

2.在保证一定数量的必需救灾物资储存的基础上,加强储备物质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散和失效,一旦出现上述情况,要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必要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七)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由乡村两级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就近依托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建设临时紧急避难场所。

六、附则

(一)当有重大情况变化,需要修订本预案时,由乡应急办公室提出意见,经乡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同意后修订。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