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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大石乡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0

垫江县大石乡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县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对垫江县大石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安排,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2024年,我乡主动公开政务活动信息160条,基层政务公开领域信息68条(其中养老服务领域12条、社会救助领域28条、农村危房改造7条、涉贫补贴领域9条、公共文化领域7条、涉贫涉农领域3条、救灾领域2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22条,总体较去年有较大增长。

(二)依申请公开。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乡始终将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积极主动作为。于2024年及时更新并对外发布了《垫江县大石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以严谨的态度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全方位、多层次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扎实落地,力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截至20241231日,我乡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面的工作进展顺利,未收到来自社会各界、群众的依法申请公开件,这一方面体现了当前我乡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群众对信息的需求,另一方面也为后续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服务质量积累了经验、夯实了基础。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基层指挥综合指挥室牵头组织,各办(室)、中心(大队)协同配合的领导小组。二是规范审核发布。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机制,政府公开信息需经过经办人确认、科室负责人初审、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批后公开,进一步保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专区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更新资料阅览区、申请接收区文件资料,办公室负责人不定时进行抽查整改。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我乡按照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开展线上、线下双渠道信息公开。线上定期进行网站平台内容更新,及时发布我乡各项工作动态及政策文件,确保政务公开时效性;线下打造政务公开专区,完善配套设施,主动张贴各类惠民惠农补贴信息及政策文件,并带动各村(社区)主动设立政务公开栏目,确保政务公开透明性。

(五)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工作。一是建立自查机制。以“三审三校”机制为本,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自查自纠,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落实、群众反馈机制。二是强化监督机制。由乡人大、纪委成立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实行“每季自查、每年考核、常态督查”的监督机制,并在政府网站、便民服务大厅等显著位置公布监督方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三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大石乡政务公开培训会,相关人员定期培训,提升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7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主动性不够。个别科室、职能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思想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缺乏政务公开积极性;二是政务公开规范性不够。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内容存在错漏等现象。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政务公开主动性。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小组学习培训活动,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的学习,提升思想认识,激发工作人员内生动力。二是提高政务公开规范性。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工作,拓宽监督渠道,建立考核机制;持续开展业务工作培训,组织职能部门自查自纠,确保公开内容无错漏,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垫江县大石乡人民政府

202516

(联系人:田林浩;联系电话:17725086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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