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高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安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的 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辖相关部门:
现将《高安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垫江县高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0日
高安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了及时有效地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垫江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垫江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垫森防办发〔2022〕3号)及《垫江县高安镇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高安镇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垫江高安府发〔2022〕4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高安镇范围及其协助周边乡镇的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三、组织指挥机构
(一)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1.成立高安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垫江县高安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安镇减灾委员会及相关专项指挥部的通知》(垫江高安府发〔2022〕5号)成立的高安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为准。
2.职责
掌握火场地形地貌、自然社会情况、火场动态、分析火势发展趋势,掌握扑火人员、装备、给养等情况,制定实施扑救方案;安排扑火任务,调度指挥扑火人员实施扑救,组织协调后勤保障;负责火案调查及扑灭火场后期余火管理;负责工作总结和扑火资
料整理归档。
(二)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协助指挥长、副指挥长做好救灾工作,督促检查森林防火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开展救灾工作,并做好标识标牌。
社事办:负责灾民所需的应急生活物资。
司法所:参与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法律援助。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森林火灾宣传教育与守卡护林人员日常管理;防火措施督导落实;收集火场基本情况,完成灾害损失的调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案件调查和火灾鉴定工作。
派出所:负责研究部署本系统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协同林业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应急办:综合协调指导督促森林防灭火工作;负责应急物资储备与设备保养;应急队伍组建与日常演练;火灾现场四面火情监测与报告;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和调查处置。
财政办:负责森林火灾预防、扑救所需的应急物资和资金。
镇辖学校:做好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高安卫生院:组织救护人员,做好卫生防疫、伤员救治及紧急药品支援等工作。
各村(居)委会:做好村(居)范围内的防火宣传,掌握林火情况,出现山火要及时报告,并安排熟悉地形地貌的群众,作为镇、县扑火队伍的向导,组织村民积极配合镇党委、镇政府做好扑救工作,为火案侦查提供详细情况。
(三)指挥部下设调度组、现场指挥组、后勤保障组、案件调查组、灾害损失调查组。
1.调度组
组 长:彭家礼
副组长:胡高华
组 员:张建、胡礼进、殷思洪
职责:负责通讯联络、信息传递,下达应急队伍调动、解除指令,向县政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动态。
2.现场指挥组
组 长:黄文林
副组长:周宏亮
组 员:周安英、易大川、杨远、何小兵、黄小波、张云久
职责:负责应急物资储备与设备保养;应急队伍组建与日常演练;火灾现场四面火情监测与报告;指导、指挥调度现场扑火队工作。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唐良素
副组长:许见
组 员:汪涛、杨燕、汪娟容
职责: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前线指挥的现场通讯、照
明等设施安装,维护现场交通秩序;按现场指挥人员的要求将灭火物资、食品发给扑火队。
4.交通疏导组
组 长:黄文林
副组长:黄武安
组 员:蒋泽林、倪安友、黄李、李小山
职责:负责警戒线设置、火场交通线路疏导。
5.案件侦破及灾害损失调查组
组 长:吴穹
副组长:黄武安、淳宗友
组 员:胡光书、黄杰、赵定江、王书会、陈孝勇
职责:负责森林火灾宣传教育与守卡护林人员日常管理;防火措施督导落实;收集火场基本情况,完成灾害损失的调查;协助火灾案件的调查、侦破工作;
四、林火预防和应急准备
(一)扑火队伍建设
1.组建森林扑火应急队伍,镇、村(居)各成立森林扑火应急分队50人、各社成立30人的应急扑火队伍;各扑火队伍指定队长一名,副队长一至二名,备齐毛巾、水壶,砍刀、手电筒等扑救山火的必需装备。
2.每年组织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开展1—2次扑火指挥、扑
火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
火作战能力,普及避火安全常识。
(二)应急物资储备保障
镇储备油锯5台、灭火器60个、斧头50把、二号工具200把、手电筒40支、喷雾器20个、砍刀130 把、对讲机5部;各村应储备砍刀20把、二号工具20把、手电筒5把、灭火器5个,保持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
(三)预防预警
1.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责任制度,订立村规民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2.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书写标语、设置警示牌,利用广播、宣传车、传单、会议,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加强小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
3.落实巡山护林人员22名、守卡人员6名,全天守护,严格火源管理,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及时报告林火情况。
4.加强森林防火通道和阻隔带建设,提高应急能力。
5.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电话:74552700
五、预案启动程序
(一)火情接受与报告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作好以下记载:起火地点、起火时间、起火原因、火场范围、天气形势、森林类型、火头火线数量长度、扑救组织及存在的问题等。
2.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一是立即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二是通知发生火情村(居)的书记;三是通知指挥部各组组长及成员到指定地点开展工作;四是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在1小时内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火情。
(二)预案启动
森林火灾发生后,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决定,即启动本预案。迅速组织本镇森林防火应急队伍扑火,在火场设立镇森林扑火前线指挥部,镇领导靠前指挥到位,并将火场情况及时报告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三)人员调动
1.通知调度组、现场指挥组、案件及灾害损失调查组成员,并派出现场指挥人员、案件调查人员第一批赶赴现场。
2.通知后勤组到岗调派现场车辆、扑火工具。
3.调度组调动应急分队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扑火,并通知林火事发村组织扑火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扑火。
根据火情,通知相邻村组织扑火人员赶赴现场扑火;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或县政府报告,请求领导调动县应急队伍或毗邻乡镇应急队伍支援。
(四)扑火原则
森林扑火要遵循“打早、打小、打了”和“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
(五)注意事项
1.不得组织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上山打火。
2.扑火队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为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散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长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立即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长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6.现场指挥员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7.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应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防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六)信息报送
本预案启动后,现场指挥组随时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报告火情及事态发展情况。需要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的火情,在第一时间报告。
(七)应急结束
在明火扑灭后,现场指挥员及时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同时,组织清理余火,待余火熄尽后,与村上办理交接火场看守等事项,经扑火前线指挥部同意方可撤离火场。
六、灾后处置
(一)火场处置
明火扑灭后,留守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继续清除余火,初步评估火场面积,积极协助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调查灾后损失。
(二)植被恢复
采取收保证金的形式促使各经营单位和个人及时更新造林,恢复火烧迹地森林植被。
七、其他事项
1.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本预案确定的各职能组工作人员,因人事变动或工作岗位原因发生变化的,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临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