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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高安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由高安镇党政办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着眼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470条,其中政务信息277条,基层政务公开信息94条,更新领导信息、高安镇简介、机构职能、联系我们各1条,其他政府信息95。此外,充分利用镇村政务公开栏、展板、横幅、LED屏、村村通广播、手机短信等形式宣传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各类惠民政策等信息3000余条。公布的各类信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二)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公文发文管理,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专区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专区的公共设施管理,及时更新资料阅览区、申请接收区文件资料。

(三)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在我镇公共服务大厅建设政务公开专区,摆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及样表、部门联系方式等,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群众和企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指引和便捷服务。2022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通过线上线下联动,不断扩大各项政策及工作的知晓面。一是依托集约化门户网站开展线上公开,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便民;二是畅通多渠道开展线下公开,充分利用高安镇政务公开专区、政府公示栏、LED显示屏、村村通广播等形式让群众及时了解到政府近期的决策部署以及相关政策。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站所室分工,协同党政办公室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二是结合县政府每季度通报和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接受群众监督,在高安政府网站专栏、政府办公楼大厅、公共服务大厅、各村(居)便民服务中心显著位置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收集群众意见,回复群众呼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公开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增强。下一步,针对存在的问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便民利企为关键,丰富公开形式,积极回应群众需求,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二是加强培训指导力度,采取现场操作演示、公开实例展示等方式,使工作人员直观、清晰地掌握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三是优化“线上+线下”模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切实提升公开平台的实用性和便捷度,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条例》和《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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