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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垫江县高安镇人民政府社会保障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简章

日期:2023-09-25

为进一步增强高安镇综合工作力量,根据《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的通知》(垫江人社发〔2023142号)和《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垫江县财政局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垫江人社发〔20212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选聘办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自愿、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选聘人数1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招聘对象为具有垫江籍户口,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的登记失业2023届离校未就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3.符合《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垫江县财政局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垫江人社发〔2021218号)文件精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申报要求。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个人问题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名下办有工商营业执照或以个人名义购买过五险;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选聘流程

(一)报名。请符合选聘条件人员于2023926日至92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到垫江县高安镇人民政府317办公室(党群办)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网上报名)。

(二)初审。由镇党群办、社保所对报名人员进行联合资格审查。

(三)提出初步人选。初审合格后,由镇党委制定面试方案,由镇党委组织成立面试小组对初步人选进行面试,按照面试分数由高到低1:1提出考察初步人选。面试时间以具体电话通知为准。

(四)考察。由镇党群办成立考察组对于考察对象开展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意识形态、纪律意识等。若出现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等情况的,则按考生的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进行政审考察。

(五)体检。经考察通过后的人选,自行前往高安镇人民政府指定医院(垫江县人民医院、垫江县中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参考者自愿放弃等情况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递补。

(六)审定。考察、体检合格后,由镇党委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镇政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备案。将拟录用人员名单(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以及派出所、计生办、平安办出具的证明原件)报县就业局备案。

(九)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对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到正常履职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待遇按照全日制公益性相关待遇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

附件: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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