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中央依法治国办《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要点》的文件精神。我镇严格按照全县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创新和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意识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成立了镇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辖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做到主要领导督促抓,分管领导亲自抓,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法治意识。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措施
全镇坚持以依法治镇和以德治镇为原则,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来开展各项工作。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并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中心学习组开展理论专题学习。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强化科学理论武装。二是完成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加强合法性审查,全镇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25件,清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21项,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权力,不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三是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健全完善我镇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保密的,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通过镇政府门户网站、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全部公开,畅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渠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做出决策。四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通过法定渠道解决各项矛盾纠纷。建立由村社、司法所、平安办、派出所以及相关部门组成的调解工作体系,调整了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镇级调解员35名,设立6个调解小组,村级调解员18名,设立4个调解小组,今年调解纠纷147件。五是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维护社会治安良好秩序,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隐患风险防控体系,我镇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六是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民法典》、《宪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学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普法责任制,今年共开展各种类型的普法活动35次,发放宣传手册6700余份,受众人群9000余人。
三、明确任务、创新管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我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二是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清理“奇葩证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设置变相行政许可事项,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用法治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打通经济循环堵点。已受理群众反映事项134件,已办结134件,提高为群众办事效率。加大场镇治安巡逻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四是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建设我镇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提升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我镇加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执法,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精心实施“八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普法责任落到实处。五是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注重说理式、“柔性执法”,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组织有力、运转顺畅。我镇各村居积极开展民主法治建设,切实推动法治建设向基层延伸,全力推进我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提高社会法治化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