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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2年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的公示

日期:2022-11-01

高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2022年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的公示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 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渝委农办发〔202131 号),现将垫江县乡村振兴局、垫江县财政局《关于调整2022年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的通知》垫乡振发〔20229 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44-419日(1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

县乡村振兴局74516680

纪委监委12388

高峰镇政府74566800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附件:垫江县乡村振兴局、垫江县财政局《关于调整2022年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的通知》垫乡振发〔20229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20220404





垫江县乡村振兴局文件



垫乡振20229
















垫江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调整2022年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的通知


澄溪镇人民政府,高峰镇人民政府:

现将《垫江县乡村振兴局垫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的通知》(垫乡振发〔202113号)中原2022年澄溪镇人和村土地宜机化整治项目投入计划取消,对应37.5万元衔接资金计划调整到2022年高峰镇红星村雷竹产业冷冻仓储库建设项目上作为追加投入。

请高峰镇人民政府根据项目调整计划,及时优化调整项目实施方案上报我局。





垫江县乡村振兴局

202246




























垫江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20224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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