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2年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的公示
高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2022年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的公示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 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渝委农办发〔2021〕31 号),现将垫江县乡村振兴局、垫江县财政局《关于调整2022年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的通知》垫乡振发〔2022〕9 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4日-4月19日(1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
县乡村振兴局74516680
县纪委监委12388
高峰镇政府:74566800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附件:垫江县乡村振兴局、垫江县财政局《关于调整2022年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的通知》垫乡振发〔2022〕9 号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2022年04月04日
垫江县乡村振兴局文件
垫乡振发〔2022〕9号
垫江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调整2022年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的通知
澄溪镇人民政府,高峰镇人民政府:
现将《垫江县乡村振兴局垫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的通知》(垫乡振发〔2021〕13号)中原“2022年澄溪镇人和村土地宜机化整治项目”投入计划取消,对应37.5万元衔接资金计划调整到“2022年高峰镇红星村雷竹产业冷冻仓储库建设项目”上作为追加投入。
请高峰镇人民政府根据项目调整计划,及时优化调整项目实施方案上报我局。
垫江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6日
垫江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2022年4月6日印发 |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