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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9820C/2021-00043 [ 发文字号 ] 垫高峰府发〔2021〕3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高峰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6-23 [ 发布日期 ] 2021-12-01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高峰镇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 实施方案的通知

垫高峰府发〔2021〕34号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高峰镇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

    《高峰镇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3日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20)垫江县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垫府202011)要求,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有效稳定粮食生产,经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管控、建设、激励并举,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支撑。

二、主要任务

1、坚持将耕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正确处理农业结构调整与粮食生产的关系,农业结构调整要以不影响粮食生产为前提。在保证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研究制定重要农产品区域布局及分品种生产供给方案。

2、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置、荒芜永久基本农

3、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用好两区划定管理信息系统,强化两区建设管理。

4、稳定粮食生产面积。严防耕地非粮化增量,摸清存量问题情况,从实际出发,分类稳妥处置。制定粮食安全任务清单,落实面积和产量任务,建立生产调度和通报机制。防止耕地荒。建立荒耕地摸排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动员农户复耕复种,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制度

5、加强粮食产能建设。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和农业技术装备支撑。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推广高效水灌溉技术。

6、做好防灾减损工作。要加强灾情监测,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重要时节重大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做到防在灾害之前。灾情发生后迅速启动,最大限度减轻损失。

三、具体措施

1、强化粮食安全的责任。把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任务的重要内容,强组织领实行党政同责,实担起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实化政策措施

2、增强日常监测。按照上级安排部署,抓好耕地种粮情况监测。建立耕地非粮化情况通报机制,要对本区域耕地种粮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3、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加大考核激励约束力度。突出防止耕地非粮化,将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纳入镇对村(居)年终目标考核。

4、加强宣传引导。做好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宣传,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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