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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9820C/2025-0003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高峰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5-12 [ 发布日期 ] 2025-05-12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峰镇2025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执法计划的通知

高峰镇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2025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围绕防控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核心目标,坚持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主线,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遵循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等基本原则,坚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控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问题导向、清单管理、结果倒逼的工作思路,加强领导、改革创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通过明晰落实责任、构建治理体系、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基础保障,着力解决政府监管层面职责不清、能力不足、执法不严、执行力差的问题,企业层面意识差、欠账多、安全管理水平低的问题,以及社会层面安全意识不足和安全知识缺乏的问题,切实增强最先一公里安全预防能力和 最后一公里问题化解能力,大力提升我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确保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结合我镇当前正在全面推行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检查三部曲基本程序要求,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增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二)主要任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镇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指标以内。全镇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面100%,违法行为执法查处率100%,隐患整改率100%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计划。

结合本区域内经济规模、行业特征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确定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的相关内容,明确检查的重点和难点。

(二)分级履行职责。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确保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相互衔接,落实具体监督检查任务。

(三)依法严格执法。

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依法严厉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抓铁有痕,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和执法的公正性。

(四)注重检查效果。

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 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做到踏石留印,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四、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以下内容是《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内容)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六)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七)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九)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十)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一)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四)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十六)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十七)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八)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九)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

(一)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

各站所室和直属事业单位按照依法治安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转变监管执法方式,用监督检查计划统揽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与实效性。

(二)及时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总结评估。

按照每月有评估,年度有报告要求,各中心、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要评估分析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帐,每年12月分析监督检查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形成评估总结报告。

(三)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

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具体活动,也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时,已经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的,应当作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

附件1:高峰镇2025年平安法治办应急管理岗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

附件2:高峰镇2025年平安法治办应急管理岗一般检查计划表

附件3:高峰镇2025年平安法治办应急管理岗重点检查计划表

附件4:高峰镇2025年应急办抽查检查计划表

附件5:高峰镇2025年农服中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

附件6:高峰镇2025年农服中心一般检查计划表

附件7:高峰镇2025年农服中心重点检查计划表

附件8:高峰镇2025年经济发展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

附件9:高峰镇2025年经济发展办公室一般检查计划表

附件10:高峰镇2025年经济发展办公室重点检查计划表

附件11:高峰镇2025年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管法计划

附件12:高峰镇2025年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一般检查计划表

附件13:高峰镇2025年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重点检查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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