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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9820C/2022-0008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高峰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19 [ 发布日期 ] 2022-10-19

高峰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高峰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基本方针,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使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

成立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森林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

组  长:黄  伟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周  芬  镇人大主席

左  伟  党委副书记

李  翔  镇人武部长、副镇长

吴正国  镇政法委员、副镇长

寇其平  副镇长

成  员:  党政办主任

刘  伟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建管办负责人

李建平  镇平安办主任

邹贤文  镇经发办主任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

  镇应急办负责人

蒋德全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刘小东  镇派出所所长

汪  军  镇卫生院院长

各村居(委)支部书记、村居(委)支部副书记、综治专干、各相关站所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主要分工如下:

党政办:防火期落实人员负责24小时值班、看守电话、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医疗救护、物资供应、交通运输等后勤保障工作。     

应急办:负责处理突发火险事宜,并现场指挥火灾扑救。及时了解、掌握火情动态,并做好记录。及时上报火情信息、传达上级指令。

派出所:协助开展火灾事故原因调查。      

财政所:负责防火期物资供应。      

卫生院:负责火灾现场医疗救护。          

镇农服中心:负责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

三、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在扑火过程中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科学组织,把“就地、就近、就快”作为扑火要求,做到“观风向、打顺火,开隔离、防蔓延,机械扑、人工助”,切记禁止老、弱、病、残、幼、孕参与扑救,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一般火警发生后,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及时组织本村群众扑火队伍开展扑救,同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发生后,镇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森林火灾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开展火灾应急救援,并向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四、严格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火灾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度,密切配合,携同作战,安全、科学扑救森林火灾。对不服从命令,不积极参加扑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领导干部玩忽职守、贻误战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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