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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9820C/2020-0004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高峰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2-30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高峰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挡在基层的执政根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强化服务管理职能。强化企业投资、规划建设、城镇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生态建设、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服务管理职能。

(3)提升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 。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能力”。   

(4)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市容环卫、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行综合行政执法。  

(二)机构设置                                                                       

1、党委、政府综合办事机构设置: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调整设置相关党委、政府综合办事机构。调整后,共计设置党委、政府综合办事机构10个。具体设置及主要职责分别是:

(1)党政办公室:负责纪检、武装、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档案、保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牵头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建议、意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组织、宣传、统战、民宗侨台、机构编制、人事、绩效管理、群团、党务公开等相关工作。负责镇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监督和管理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人大办公室:负责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履行法定职权的具体工作。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评议等工作。完成党委、人大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4)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承担促进镇、村(社区)经济发展职责。负责拟订辖区经济发展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林、牧、渔、工业、商贸物流、旅游等产业的规划与指导工作。负责农村市场、商业网点的规划和指导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科技普及、统计与普查(经济、人口、农业)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经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为非公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负责劳务输出、移民安置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相关工作。负责生产经营企业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财政办公室:贯彻财经方针政策,执行财政法规、财经制度。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农村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村(社区)财务内部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宣传贯彻执行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负责牵头推动民政、教育、卫生健康、计生、文化体育、拥军优属、优抚、残疾人事业、老龄、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工作。负责救济、社会救助、殡葬管理等工作。负责审核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对象等工作。负责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村(居)务公开相关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委员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层政权和社会建设。负责居委会、村委会民政工作人员和社会保障员的业务指导等工作。负责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普法教育、防邪、禁毒、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基层民间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促辖区内各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8)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承担辖区内规划、建设、市政、生态环境保护等综合管理职责。协助规划国土管理部门履行规划国土管理职能,负责在原宅基地上修建农房的建设规划许可,负责辖区内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协助规划国土管理部门做好土地复垦、国土管理、耕地保护等工作。承担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指导等工作。负责市政园林、城镇管理等工作。指导各村(居)委、辖区内各单位开展环境卫生管理及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负责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水、电、气、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设施维护工作。负责辖区内河道日常管护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情况的巡查和考评。负责卫生改厕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9)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灾害防治工作。负责救灾等工作。负责消防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等工作。组织编制本辖区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协助县级有关主管部门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日常监管。负责辖区内农村道路、航运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接受委托的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0)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市容环卫、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发放、审核、回收及案卷管理工作。配合有关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行政执法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事业单位

(1)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技术的引进、示范与推广。负责动植物病虫害、农业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负责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承担农产品、水产种苗、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等工作。依法实施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的防疫、强制免疫和承担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负责实施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情报告和畜禽圈舍等环境的消毒工作。负责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

(2)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文化宣传、文化广播业务培训,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文艺活动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及全民健身活动。负责辖区内广播、旅游、文化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文物宣传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文化交流、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和地方文献资料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农村劳务开发管理等具体工作。负责就业培训、职业指导、就业失业登记等相关工作。负责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具体办理工作。负责劳动关系协调、离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服务等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来访接待、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权益保障、法制服务等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士官)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等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申报及开展纪念活动等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做好有关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市容环卫、环境保护、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18〕10号)和《中共垫江县委办公室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垫江委办发〔2019〕32号),经报县委、县政府批准,永平镇设党委政府综合办事机构10个: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设事业单位5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机构改革后,原财政所更名为财政办公室。主要职责为:贯彻财经方针政策,执行财政法规、财经制度。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农村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村(社区)财务内部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735.54万元,支出总计1,735.5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6.75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一事一议补助资金较2018年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725.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04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一事一议补助资金较2018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5.04万元,占1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49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735.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6.75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一事一议补助资金较2018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158.78万元,占66.8%;项目支出576.75万元,占33.2%。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35.5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6.75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一事一议补助资金较2018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5.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04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一事一议补助资金较2018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21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畜牧站人员增加、乡村振兴项目等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49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5.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6.75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一事一议补助资金较2018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71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畜牧站人员增加、乡村振兴项目等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收支平衡。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6.47万元,占3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98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费用减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6.43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4万元,增长112.1%,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和综合目标考核奖提标。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2.34万元,占14.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31万元,下降32.8%,主要原因是义务兵优待金和五保特困救助纳入代管资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64.64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更医疗养老保险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54.66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7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是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项目的增加。

(6)农林水支出487.54万元,占2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08万元,增长34.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的增加、工资增加及农业项目的增加。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6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4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减少。

(8)住房保障支出93.16万元,占5.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8万元,增长49.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住房公积金增加,追加了农村危房改造经费。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4.29万元,占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58万元,增长56.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8.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4.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9.16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工资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04.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43万元,下降66.3%,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的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的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7万元,下降41.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87万元,下降42.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县上未安排出国考察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县上未安排出国考察学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县上未安排出国考察学习。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81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驾驶员出车补助、车辆燃油费及保险费用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9万元,下降28.1%,主要原因是用车减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8万元,下降28.0%,主要原因是用车减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公务接待费4.18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8万元,下降50.6%,主要原因是接待用餐减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39万元,下降51.2%,主要原因是接待用餐减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35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7.3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9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3.98万元,下降67.7%,主要原因是会议减少。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7.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6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会议减少。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是压缩培训成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456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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