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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9820C/2022-001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高峰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2-27 [ 发布日期 ] 2022-12-27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挡在基层的执政根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强化服务管理职能。强化企业投资、规划建设、城镇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生态建设、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服务管理职能。

(3)提升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 。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能力”。   

(4)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市容环卫、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行综合行政执法。  

(二)机构设置。

  1、党委、政府综合办事机构设置: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调整设置相关党委、政府综合办事机构。调整后,共计设置党委、政府综合办事机构10个。具体设置及主要职责分别是:

(1)党政办公室:负责纪检、武装、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档案、保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牵头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建议、意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组织、宣传、统战、民宗侨台、机构编制、人事、绩效管理、群团、党务公开等相关工作。负责镇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监督和管理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人大办公室:负责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履行法定职权的具体工作。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评议等工作。完成党委、人大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4)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承担促进镇、村(社区)经济发展职责。负责拟订辖区经济发展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林、牧、渔、工业、商贸物流、旅游等产业的规划与指导工作。负责农村市场、商业网点的规划和指导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科技普及、统计与普查(经济、人口、农业)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经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为非公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负责劳务输出、移民安置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相关工作。负责生产经营企业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财政办公室:贯彻财经方针政策,执行财政法规、财经制度。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农村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村(社区)财务内部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宣传贯彻执行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负责牵头推动民政、教育、卫生健康、计生、文化体育、拥军优属、优抚、残疾人事业、老龄、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工作。负责救济、社会救助、殡葬管理等工作。负责审核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对象等工作。负责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村(居)务公开相关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委员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层政权和社会建设。负责居委会、村委会民政工作人员和社会保障员的业务指导等工作。负责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普法教育、防邪、禁毒、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基层民间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促辖区内各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8)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承担辖区内规划、建设、市政、生态环境保护等综合管理职责。协助规划国土管理部门履行规划国土管理职能,负责在原宅基地上修建农房的建设规划许可,负责辖区内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协助规划国土管理部门做好土地复垦、国土管理、耕地保护等工作。承担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指导等工作。负责市政园林、城镇管理等工作。指导各村(居)委、辖区内各单位开展环境卫生管理及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负责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水、电、气、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设施维护工作。负责辖区内河道日常管护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情况的巡查和考评。负责卫生改厕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9)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灾害防治工作。负责救灾等工作。负责消防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等工作。组织编制本辖区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协助县级有关主管部门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日常监管。负责辖区内农村道路、航运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接受委托的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0)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市容环卫、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发放、审核、回收及案卷管理工作。配合有关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行政执法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事业单位

(1)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技术的引进、示范与推广。负责动植物病虫害、农业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负责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承担农产品、水产种苗、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等工作。依法实施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的防疫、强制免疫和承担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负责实施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情报告和畜禽圈舍等环境的消毒工作。负责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

(2)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文化宣传、文化广播业务培训,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文艺活动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及全民健身活动。负责辖区内广播、旅游、文化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文物宣传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文化交流、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和地方文献资料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农村劳务开发管理等具体工作。负责就业培训、职业指导、就业失业登记等相关工作。负责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具体办理工作。负责劳动关系协调、离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服务等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来访接待、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权益保障、法制服务等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士官)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等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申报及开展纪念活动等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做好有关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市容环卫、环境保护、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括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531.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29.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578.5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减少1022.2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556.38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531.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2.0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7.49万元,农林水支出521.0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4.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17万元,其他支出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623.9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5.5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618.36万元。

三、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1.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1.77万元,比2021年减少1623.9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5.01万元,比2021年减少5.55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本级政府(街道)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64.77万元,比2021年减少1061.9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下达资金减少,主要用于村社区办公经费、村社区服务群众经费、遗属补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临时救助、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优质水稻大豆高粱提质增效补助、残疾人事业发展、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补助、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福彩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民政工作市级补助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动物防疫补助、公路养护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  万元,比2021年减少556.38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减少。主要用于高家大湾互助养老服务点建设经费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30万元,比2021年减少5.9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万元,比2021年减少2.14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7万元,比2021年减少3.77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本级政府(街道)运行经费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2.12万元,比上年减少97.44万元,主要因为差旅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4.7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共有车辆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艳  联系方式: 023-74566800

表一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部门收入 部门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本年收入 1,416.30 一、本年支出 1,531.77 1,529.77 2.00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1,416.30




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二、上年结转 115.47 二、结转下年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13.47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00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收入总计 1,531.77 支出总计 1,531.77 1,529.77 2.00



表二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2022年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1529.77 1365.01 164.77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12.06 500.45 11.61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507.74 500.45 7.29
2010301 行政运行 507.74 500.45 7.29
20138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4.32
4.32
2013816 食品安全监管 4.32
4.32
20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44.37 30.15 14.21
20701 文化和旅游 44.37 30.15 14.21
2070109 群众文化 30.15 30.15
2070199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14.21
14.21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55.55 246.46 9.09
208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47.09 47.09
2080150 事业运行 47.09 47.09
20802 民政管理事务 1.80
1.80
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1.80
1.8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70.20 170.2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4.89 74.89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7.45 37.45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57.86 57.86
20811 残疾人事业 1.85
1.85
2081199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1.85
1.85
20820 临时救助 5.44
5.44
2082001 临时救助支出 5.44
5.44
20828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 29.18 29.18
2082850 事业运行 29.18 29.18
210 卫生健康支出 49.01 49.01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9.01 49.01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6.98 26.98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9.83 19.83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20 2.2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77.49 77.49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77.49 77.49
2120104 城管执法 77.49 77.49
213 农林水支出 521.08 405.27 115.81
21301 农业农村 193.72 181.50 12.21
2130104 事业运行 181.50 181.50
21301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11.33
11.33
2130108 病虫害控制 0.88
0.88
21302 林业和草原 59.60
59.60
2130205 森林资源培育 59.60
59.60
21307 农村综合改革 267.77 223.77 44.00
2130705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267.77 223.77 44.00
214 交通运输支出 14.04
14.04
21401 公路水路运输 8.80
8.80
2140106 公路养护 8.80
8.80
21406 车辆购置税支出 5.24
5.24
2140601 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5.24
5.2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6.17 56.1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6.17 56.1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6.17 56.17
备注:本表反映2022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表三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2022年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总计 人员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
合计
1365.01 1252.89 112.12
301 工资福利支出 969.06 969.06
30101 基本工资 227.11 227.11
30102 津贴补贴 140.02 140.02
30103 奖金 120.31 120.31
30107 绩效工资 205.43 205.43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4.89 74.89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7.45 37.45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6.81 46.81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34 2.34
30113 住房公积金 56.17 56.17
30114 医疗费 8.48 8.48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50.04 50.04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10.62
110.62
30201 办公费 7.74
7.74
30205 水费 2.30
2.30
30206 电费 6.50
6.50
30207 邮电费 9.36
9.36
30211 差旅费 47.70
47.70
30215 会议费 2.50
2.50
30217 公务接待费 1.30
1.30
30227 委托业务费 1.10
1.1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2.02
22.02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0.10
10.1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83.83 283.83
30302 退休费 55.86 55.86
30305 生活补助 223.77 223.77
30307 医疗费补助 4.20 4.20
309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50
0.50
30902 办公设备购置 0.50
0.50
310 资本性支出 1.00
1.0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1.00
1.00
表四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2021年预算数 2022年预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7.21


3.77 3.44 1.30



1.30
(备注:本部门无该项收支,故此表无数据。)





表五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2.00
2.00
229 其他支出 2.00
2.00
22960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2.00
2.00
2296002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00
2.00
表六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1,529.77

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2.0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事业收入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资金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


其他收入资金 


本年收入合计 1,531.77 本年支出合计 1,531.77
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 1,531.77 支出总计 1,531.77
表七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 总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其他收入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1,531.77 1,529.77 2.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12.06 512.06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507.74 507.74








2010301 行政运行 507.74 507.74








20138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4.32 4.32








2013816 食品安全监管 4.32 4.32








20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44.37 44.37








20701 文化和旅游 44.37 44.37








2070109 群众文化 30.15 30.15








2070199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14.21 14.21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55.55 255.55








208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47.09 47.09








2080150 事业运行 47.09 47.09








20802 民政管理事务 1.80 1.80








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1.80 1.8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70.20 170.2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4.89 74.89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7.45 37.45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57.86 57.86








20811 残疾人事业 1.85 1.85








2081199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1.85 1.85








20820 临时救助 5.44 5.44








2082001 临时救助支出 5.44 5.44








20828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 29.18 29.18








2082850 事业运行 29.18 29.18








210 卫生健康支出 49.01 49.01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9.01 49.01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6.98 26.98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9.83 19.83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20 2.2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77.49 77.49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77.49 77.49








2120104 城管执法 77.49 77.49








213 农林水支出 521.08 521.08








21301 农业农村 193.72 193.72








2130104 事业运行 181.50 181.50








21301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11.33 11.33








2130108 病虫害控制 0.88 0.88








21302 林业和草原 59.60 59.60








2130205 森林资源培育 59.60 59.60








21307 农村综合改革 267.77 267.77








2130705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267.77 267.77








214 交通运输支出 14.04 14.04








21401 公路水路运输 8.80 8.80








2140106 公路养护 8.80 8.80








21406 车辆购置税支出 5.24 5.24








2140601 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5.24 5.2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6.17 56.1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6.17 56.1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6.17 56.17








229 其他支出 2.00
2.00







22960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2.00
2.00







2296002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00
2.00







表八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1,531.77 1,365.01 166.77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12.06 500.45 11.61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507.74 500.45 7.29
2010301 行政运行 507.74 500.45 7.29
20138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4.32
4.32
2013816 食品安全监管 4.32
4.32
20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44.37 30.15 14.21
20701 文化和旅游 44.37 30.15 14.21
2070109 群众文化 30.15 30.15
2070199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14.21
14.21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55.55 246.46 9.09
208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47.09 47.09
2080150 事业运行 47.09 47.09
20802 民政管理事务 1.80
1.80
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1.80
1.8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70.20 170.2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4.89 74.89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7.45 37.45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57.86 57.86
20811 残疾人事业 1.85
1.85
2081199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1.85
1.85
20820 临时救助 5.44
5.44
2082001 临时救助支出 5.44
5.44
20828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 29.18 29.18
2082850 事业运行 29.18 29.18
210 卫生健康支出 49.01 49.01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9.01 49.01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6.98 26.98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9.83 19.83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20 2.2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77.49 77.49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77.49 77.49
2120104 城管执法 77.49 77.49
213 农林水支出 521.08 405.27 115.81
21301 农业农村 193.72 181.50 12.21
2130104 事业运行 181.50 181.50
21301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11.33
11.33
2130108 病虫害控制 0.88
0.88
21302 林业和草原 59.60
59.60
2130205 森林资源培育 59.60
59.60
21307 农村综合改革 267.77 223.77 44.00
2130705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267.77 223.77 44.00
214 交通运输支出 14.04
14.04
21401 公路水路运输 8.80
8.80
2140106 公路养护 8.80
8.80
21406 车辆购置税支出 5.24
5.24
2140601 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5.24
5.2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6.17 56.1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6.17 56.1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6.17 56.17
229 其他支出 2.00
2.00
22960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2.00
2.00
2296002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00
2.00
表九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编号 项目 总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合计









A 货物









B 工程









C 服务









(备注: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无该项收支,故此表无数据)










表十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乡镇(街道)整体绩效目标表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名称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部门支出预算数 1,531.77
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2022年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相关政策,在镇党委领导下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社会治安管控、民政优抚等困难群众救助、垃圾清运、人居环境整治、城区保洁、森林防火、市政设施运行及维护等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经济社会稳定,辖区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绩效指标 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预决算按时公开率 10 % = 100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 10 % 100
三季度预算执行进度 10 % = 76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率 3 % = 100
辖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量 4 % 10.2
农村卫生厕所改厕覆盖率 4 % 82
年生活垃圾处理量 4 1250
城区绿化面积 4 平方米 500
党建培训人次 4 人次 1064
优抚、民政、计生等困难群众补助人数 5 765
到市、进京非访、集访次数 5 = 0
较大森林火险发生次数 5 = 0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次数 5 = 0
社区网格员覆盖率 5 % = 100
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率 3 % = 100
征兵完成率 5 % = 100
辖区河道水质 3 3
疫情防控处置率 3 % = 100
辖区干部满意率 3 % 100
辖区群众满意度 5 % 100
表十一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填报单位: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50023122T000000108745-遗属补助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 715-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715001-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本级)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资金情况
(元)
年度资金总额: 7.2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7.29万元
其他资金



实现全年遗属人员补助发放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遗属补助发放覆盖率   100 % 15





时效指标 遗属补助发放及时率    100 % 10
数量指标 遗属补助发放人数    8 人/月 15















成本指标 遗属补助发放标准        759.48 元/人*月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为遗属人员生活提供保障 1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遗属满意度 100 % 10
表十一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填报单位: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50023122T000000121289-村社区办公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 715-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715002-垫江县高峰镇农业服务中心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资金情况
(元)
年度资金总额: 2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0万元
其他资金



补助7个村2个社区办公经费,保障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合格率 100 % 10





时效指标 支付及时率 100 % 15
数量指标 村社区个数 9 15















成本指标 村社区办公费支出 200000 元/年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村社区正常运转 定性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 10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填报单位: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50023122T000000121297-村社区服务群众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 715-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715002-垫江县高峰镇农业服务中心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资金情况
(元)
年度资金总额: 2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4万元
其他资金



补助7个村2个社区服务群众经费,保障村社区正常运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合格率 100 % 10





时效指标 支付及时率 100 % 10
数量指标 村社区个数 9 15















成本指标 服务群众相关支出 24 万元/年 1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基层组织正常运行,服务群众 定性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 10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填报单位: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调整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绩效奖补(渝财教【2020】226号)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 715-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715001-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本级)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资金情况
(元)
年度资金总额: 9.2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9.21万元
其他资金



丰富开展文化服务活动,满足居民精神文化需求。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合格率 100 % 15





时效指标 年度任务完成率 100 % 10
数量指标 涉及村居个数 9 15















成本指标 文化活动相关支出 9.21 万元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丰富开展文化服务活动,满足居民精神文化需求。 定性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 10
表十一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填报单位: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调整下达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市级补助资金预算(渝财社〔2021〕83号)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 715-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715001-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本级)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资金情况
(元)
年度资金总额: 5.4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44万元
其他资金



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保障率 100 % 10





时效指标 补助发放及时率 100 % 10
数量指标 救助涉及村社区 9 10















成本指标 救助成本 5.44 万元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定性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 10
表十一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填报单位: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调整提前下达2021年市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预算指标-教救(渝财社【2020】236号);调整下达2021年市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第三次)(渝财社〔2021〕86号)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 715-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715001-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本级)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资金情况
(元)
年度资金总额: 1.8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85万元
其他资金



保障残疾人群生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保障率 100 % 10





时效指标 补助发放及时率 100 % 10
数量指标 救助涉及村社区 9 10















成本指标 救助成本 1.85 万元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残疾人群生活 定性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 10
表十一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填报单位: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调整下达2021年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补助(渝财行政〔2021〕1号)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 715-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715001-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本级)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资金情况
(元)
年度资金总额: 4.3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32万元
其他资金



保障全镇食品安全,提升群众安全感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保障率 100 % 10





时效指标 补贴发放及时率 100 % 10
数量指标 协管员补助 1 10















成本指标 补贴成本 4.32 万元/个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群众安全感 定性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 10
表十一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填报单位: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调整提前下达2021年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预算(渝财教【2020】227号)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 715-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715001-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本级)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资金情况
(元)
年度资金总额: 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万元
其他资金



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满足居民精神文化需求。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合格率 100 % 15





时效指标 年度任务完成率 100 % 10
数量指标 涉及村居个数 9 15















成本指标 文化活动相关支出 5 万元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满足居民精神文化需求。 定性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 10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填报单位: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调整渝财农【2020】139号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动物防疫补助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 715-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715001-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本级)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资金情况
(元)
年度资金总额: 0.8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0.88万元
其他资金



做好动物防疫工作,保障群众菜篮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保障率 100 % 10





时效指标 年度完成任务率 100 % 10
数量指标 保障防疫村居数 9 10















成本指标 保障成本 0.88 万元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群众安全感 定性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 10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填报单位: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调整公路养护工程市级补助资金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 715-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715001-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本级)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资金情况
(元)
年度资金总额: 8.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8.8万元
其他资金



保障村级公路道路畅通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保障率 100 % 10





时效指标 年度完成任务率 100 % 10
数量指标 保障公路数 1 10















成本指标 保障成本 8.8 万元/个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群众幸福感 定性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 10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填报单位: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调整下达中央和市级福彩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渝财社[2021]102号)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 715-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715001-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本级)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资金情况
(元)
年度资金总额: 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万元
其他资金



高家大湾互助养老服务点建设,提升老年人幸福感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 % 10





时效指标 年度完成任务率 100 % 10
数量指标 修建养老院个数 1 10















成本指标 修建成本 2 万元/个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老年人幸福感 定性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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