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峰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镇党政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了镇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站所室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为直接责任人,切实把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关。
(二)深化公开内容
自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高峰镇积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互联网政务媒体、报刊、电视等途径公开各类信息。在依申请公开方面,编制并公开了高峰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政府信息公开表,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制”与“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在平台建设方面,主动配合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将高峰镇门户网纳入垫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子栏目集约管理。
(三)健全审查制度
健全高峰镇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完善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审查程序、审查人以及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规范工作流程、明确任务分工,防止出现公开操作不当导致泄密、失密的现象,不断提升我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6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75 |
-82 |
41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 |
+12 |
0 | |
行政强制 |
9 |
-4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38178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高峰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充实、形式不够丰富、公众获取信息不够便捷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完善公开平台建设,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利用好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公开政务信息,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