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5年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1.以镇政府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以镇政府名义印发的其他文件;
3.镇政府领导简介、主管或分管工作;
4.镇政府机构设置情况;
5.镇政府工作报告、重要会议、重点工作、人事任免;
6.镇预算、决算信息;
7.便民服务类信息;
8.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线上渠道。
(1)重庆市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sdj.gov.cn/bmjz/jz/gfz_73494/)。
2.线下渠道。通过高峰镇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地址:垫江县高峰镇锦绣街1号公共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开放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在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qsdj.gov.cn/bmjz/jz/gfz_73494/)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2种途径递交申请表:
1.当面提交。
地址:重庆市垫江县高峰镇锦绣街1号高峰镇人民政府一楼大厅;工作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2.信函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重庆市垫江县高峰镇锦绣街1号高峰镇人民政府;收件人:高峰镇指挥室;邮政编码:408328。
(二)办理流程
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3.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4.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依法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垫江县高峰镇党政办公室,办公地址:垫江县高峰镇锦绣街1号,办公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23—74566800。
四、其他事项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