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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杠家镇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2-03-31

2021年,杠家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年—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纲要》)、《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年—2025年)》(以下简称《重庆市实施方案》)和《垫江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年—2025年)》(以下简称《垫江县实施方案》)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促进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普法工作基础不断夯实

(1)加强领导。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镇辖各企事业单位也相应建立了组织机构。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中综合目标考核,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2)制定规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杠家镇普法规划,并及时召开动员会进行宣传发动,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了工作开展。

(3)健全网络。重视抓好普法队伍建设,整合和充实普法联络员、普法宣讲团、普法宣传员、普法志愿者和法制副校长等五支普法队伍,不断健全普法工作网络。

(4)营造氛围。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活动,运用宣传资料、宣传专栏、法律咨询、悬挂横幅等多种手段和形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深学笃用法治思想,统筹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

加强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将法治思想作为干部培训必修内容,并纳入学校教育。全力推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2)全力推进示范创建。

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推进营商环境创新。

探索推行新版改革举措,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管理、招商投资促进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动态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符的各项规定和阻碍公平竞争的文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领域配套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严厉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树亮“垫小二”品牌。

(2)深化简政放权。

动态管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及时完成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并向社会公布。

(3)改进监管方式。

运用“互联网+监管”手段,持续推进涉企信息和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大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动分行业分领域出台“免罚”“轻罚”清单。实施失信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开展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拓展信用评价和信用报告应用。

(4)优化政务服务。

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窗综办”“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川渝通办”。加快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机制,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四)以良法促善治,加快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建立健全专家协助审核机制,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落实动态清理制度,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五)健全体制机制,持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1)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

全面落实《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进一步规范决策流程。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决策的途径,健全公众意见反馈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2)完善行政决策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评估程序。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继续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

(六)坚持执法为民,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政府部门内部综合行政执法,实现一个部门由一个机构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探索乡镇综合执法,完善乡镇与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整合乡镇执法力量和资源。稳妥开展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调整和拓展综合行政执法范围。深化与四川大竹、邻水等周边区县行政执法和司法协作,建立完善环保、农业、知识产权、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

(2)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督促执法部门制定和完善本领域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完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推进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统一执法服装和标志式样。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和辅助人员管理。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选取优秀执法案例在全镇推广。

(七)规范行政应诉,加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

(1)提高行政机关应诉意识能力。

分批次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现场旁听或视频观摩公开庭审,增强法治意识和应诉能力。健全行政应诉培训制度,定期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集中培训,解决“出庭不出声”的问题。选优配强行政应诉队伍,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应诉辅助作用。(牵头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十七)提高行政机关应诉意识能力。分批次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现场旁听或视频观摩公开庭审,增强法治意识和应诉能力。健全行政应诉培训制度,定期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集中培训,解决“出庭不出声”的问题。选优配强行政应诉队伍,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应诉辅助作用。

(2)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全面梳理应诉答辩内容,依法收集证据材料,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查明案情,协助依法调解,促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认真研究和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及时将办理结果抄送司法行政部门。

(3)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

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要力争达到100%。推动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职内容。

(八)强化基层治理,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1)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全面推进诉访分离制度、规范移交转送程序。完善大调解体系,继续抓好民间纠纷转为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极端案件的防范化解工作和信访积案、陈年老案等“疑难杂症”调解工作。强化人员密集的商圈、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防控,做好涉疫群体教育疏导、源头管控等工作。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医疗纠纷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建立完善行政裁决机制,加强裁决队伍建设。

(2)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合理配置、有效整合法律服务资源,落实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加快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行业改革发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全面提升行业公信力。持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

二、存在的问题

我镇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对照上级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群众法制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是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不够,执法人员缺少系统性行政法规培训,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部分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不熟、执法方式方法粗暴简单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镇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抓好行政决策,确保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

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决策规则,使政府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行使行政决策权。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和决策公开等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职责。

(二)抓好行政执法,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

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强化执法为民观念,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要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的行为,切实解决好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滥施处罚的问题;要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创新和完善实施行政许可运行机制,对投资及建设项目、企业登记等相关许可事项要减少不必要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要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要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行政机关收费和罚没收入都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乱罚款和乱收费行为。

(三)抓好普法宣传,确保干部群众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

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普法学习制度,保证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的时间,提高学习的质量。要督促和帮助各村(社区)进一步完善普法学习制度,进一步提高村(社区)干部法律意识和学法用法能力,保障基层民主法治水平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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