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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3204547656/2020-00006 [ 发文字号 ] 垫桂溪街道发〔2020〕20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桂溪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3-31 [ 发布日期 ] 2020-04-23

垫江县人民政府桂溪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桂溪街道开展森林防灭火暨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街道内设各站所、室(中心):

根据市、县关于森林防灭火暨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的文件精神,经街道办事处研究,现将《桂溪街道开展森林防灭火暨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垫江县人民政府桂溪街道办事处

2020331

《桂溪街道开展森林防灭火暨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精神,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确保我街道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垫江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垫森防指发〔20202号)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桂溪当前疫情防控和防灭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批示要求,深刻汲取国内外森林大火教训,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林业生产用火等引发火灾的主要顽疾进行集中治理,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筑牢火灾群防群控防线,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严防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严防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决遏制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杜绝森林火灾受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为保证我街道森林防灭火暨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落到实处,成立森林防灭火暨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赵西平任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江世熙、蔡刚任副组长,党政办、财政办、应急管理办、平安办、农服中心负责人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服务中心(街道302办公室),由江川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四、治理内容

(一)农事用火。重点治理春防期间特别是清明、五一期间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特别是对观念陈旧之人的宣传教育,治理源头管控不到位,对违规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治理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听之任之、放任自流等问题。

(二)祭祀用火。重点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存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法用火问题。治理墓地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治理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治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带头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问题。

(三)林区生产用火。重点治理违规烧疫木等隐患问题。治理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未实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制度不严格。治理生产性用火未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未按规定开设隔离带、未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等不按规程操作问题。治理有关部门对违规生产性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四)其他治理内容。加强对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的治理。要利用护路联防联控组织优势,充分发挥“双段长”和网格员等社会力量,及时纠正铁路沿线烧荒种地、燃烧香蜡纸烛等用火隐患的行为。加强对野外吸烟人群教育不到位、不监管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老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林区民居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家问题的治理。

五、治理措施

(一)压实防灭火责任,强化监管机制。

1.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街道与村(社区),村(社区)与村(居)民小组,村(居)民小组与林区农户层层签订防灭火责任书,明确责任。街道将森林防灭火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在森林防火期每月至少专题研究1次本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结合实际,聘用护林员,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在发布森林火险橙色或红色预警时,街道领导要深入林区检查森林防灭火工作;发生森林火灾时,街道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组织指挥火灾扑救。街道要围绕抓清除、搞修复、谋建设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主线,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2.落实经营单位防灭火主体责任。森林经营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护林员,建立森林防灭火责任制,负责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根据森林火险预报,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准备措施。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在森林防火期,根据需要增设临时性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人员进行防火检查。

(二)强化宣传教育,倡导主动防火。充分利用森林防火宣传月、“5·12”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将森林防灭火知识进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进校园、进林区(社区),营造浓厚防火氛围。

(三)坚持疏堵结合,推动规范用火。健全生产性用火审批、监烧制度。,鼓励将森林防火和林缘地秸秆禁烧写进“村规民约”,促进村民规范用火养成,构筑全民思想防线。移风易俗,推行绿色祭扫、生态祭祀,高火险时段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四)加强重点管控,严防意外跑火。对零散坟墓建立台账,确定坟主和责任人,重点时段加强检查看守。落实经营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火源防控、可燃物清理以及林内施工单位和流动人员监管等责任。

(五)依法快速查处,严惩故意纵火。严格管控野外用火,严厉打击人为纵火。火灾发生后,同步侦办火案,迅速查明原因,依法严惩肇事者。公开违规野外用火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奖励制度,举报电话:023-74691567023-74667688

(六)抓好监测预警,先期准确识火。加强形势研判,完善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高火险信息,做到因险设防、因险施策。加强火灾监测,强化日常巡护,细化应急响应措施,确保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七)加强应对准备,早期快速灭火。街道应急办要完善应急预案,备足物资装备,科学前置力量,确保闻令而动、有火即出,在火灾萌发阶段快速到位,坚决“打早、打小、打了”。树立安全灭火、科学施救理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坚持防疫、森林防火“两手抓,两手硬”,切实把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聚焦重点发力。各社区(村)要借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全面把牢易失控关口,盯紧易发生风险部位,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杜绝火源管控老生常谈、不见成效。

(三)务求治理实效。各社区(村)要狠抓过程控制,做到治理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指导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要切实改进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对隐患问题盯住不放,坚决杜绝火源边治理、火灾边爆发。要落实人员深入林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加强督导检查。街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社区(村)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行动不力的进行通报。

(五)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社区(村)要严格落实值守制度,重点时段严格坚持领导在岗带班,守卡、护林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归口报告、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归口报告,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规定内容及时上报火情,坚决杜绝瞒报、迟报等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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