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320454562H/2024-00052 | [ 发文字号 ] | 垫桂阳街道发〔2024〕32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预案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桂阳街道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7-18 | [ 发布日期 ] | 2024-07-18 |
垫江县人民政府桂阳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桂阳街道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垫桂阳街道发〔2024〕32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桂阳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桂阳街道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辖区有关单位:
《桂阳街道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已经街道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垫江县人民政府桂阳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桂阳街道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垫江县人民政府桂阳街道办事处
二〇二四年七月
为进一步提升本街道应对城镇燃气事故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措施科学、处置有力的应急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降低城镇燃气事故造成的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垫江县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等文件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指挥机构
根据街道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工作需要,成立桂阳街道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由办事处主任封中刚担任,副指挥长由办事处副主任冷家理、党工委宣传委员黎小冬担任,统一领导、组织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街道城镇燃气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发办。
街道城镇燃气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由党政办、党群办、经发办、应急办、平安办、社事办、财政办、规建办、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桂阳派出所、县消防救援大队、城镇燃气经营单位负责人担任。
二、应急组织机构工作职责
(一)街道城镇燃气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
(1)召开指挥部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听取各工作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处置过程中的重大事宜;
(2)向县政府汇报事故处置应对情况;
(3)组织调度有关队伍、专家、物资、装备;
(4)收集掌握涉及事故有关信息,综合分析事故预测预警信息,正确研判可能发生的事故以及紧急状态,评价其影响范围、程度,提出应对措施;
(5)根据突发事件的等级,负责发布相应的响应启动和结束指令;
(6)按分级响应的规定,做好相关事故处置应急救援协调工作。
(二)街道城镇燃气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受理本街道城镇燃气事故报警,了解掌握最新消息,及时向县城镇燃气应急处置指挥部汇报;
(2)划定事故现场的警戒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
(3)研究判断事故性质及危害程度,组织控制和消除事故隐患。
(4)根据街道城镇燃气应急处置指挥部的决定,调度或征集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5)街道城镇燃气应急处置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现场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
专家组由街道城镇燃气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城镇燃气事故的
具体情况,从市级城镇天然气事故抢险救援专家库调取,为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提供技术指导。
(2)综合协调组
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信息枢纽作用;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协调调配有关应急资源;协调各工作组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由经发办牵头,应急办、党政办、事发企业参与。
(3)抢险救援组
负责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救援,消除次生灾害隐患,清理现场等。由经发办牵头,应急办、县消防救援大队、规建办、派出所、事发企业参加。
(4)医疗救援组
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统计核实事故伤亡情况等。由县卫生健康委牵头,有关医疗卫生机构、社事办、事发企业参加。
(5)秩序维护组
封锁、警戒、控制、保护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维护现场治安;疏散转移现场和周边受威胁区域人员;开展交通管制,在现场外围开辟专用通道供应急救援车辆和人员通行。由派出所牵头,应急办、平安办参加。
(6)舆论引导组
及时、准确、客观发布权威信息;汇总收集相关舆情;组织开展宣传报道;做好现场媒体记者的接待;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由党群办牵头,经发办、应急办、派出所参加。
(7)后勤保障组
提供应急处置后勤服务;提供必要办公用品和交通、通信等工具;调集抢险救援所需装备、物资等;保障应急通信。由财政办牵头,应急办、平安办、社事办、经发办、党政办参加。
(8)善后工作组
开展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补偿和保险理赔;做好事故死亡人员遗体火化;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事故现场污染物的清除以及生态破坏的恢复。由党政办、事发企业牵头,经发办、社事办、规建办、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参加。
(9)事故调查组
根据事故类型、等级以及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组织开展事故调查,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配合市县政府工作组开展较大及以上事故调查。由县应急局牵头,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支队、街道配合参加。
三、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负责及时报告事故有关情况,启动有关应急预案,调集抢险救援力量开展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危害;组织协调应急避难场所;牵头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为事故抢险救援提供后勤保障。
党群办:负责统筹指导新闻通稿的起草,组织新闻发布会;做好现场新闻媒体接待和服务工作;负责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经发办: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参与组织事故调查工作;负责承担街道城镇燃气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任务。负责参与、协调商业综合体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事故救援过程中部分重点生活物资供应,会同相关部门按程序动用县级储备物资,稳定市场供应。
社事办:负责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接收社会捐赠救助资金、组织发放救灾生活物资;做好事故遇难人员殡仪工作;参与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在事故周边安全区域设置临时医疗急救区;对伤员进行紧急医疗处置,及时转运伤员到指定医院;统计事故伤亡人员情况。
财政办:负责城镇燃气事故应急经费保障。
规建办:负责街道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及时提供发生燃气事故区域的地质灾害相关情况。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环境的应急监测,提出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的要求或者建议,并对事故现场污染物的清除以及生态破坏的恢复工作予以指导。负责组织抢修与恢复在城镇燃气事故中损坏的有关市政管线、设施。
应急办:负责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公路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负责配合事故抢险救援;协助组织专家组制定救援技术方案和措施;调集相关专业救援队伍、专业应急装备和器材参与救援;按照有关规定牵头组织事故调查工作。负责参与制定事故现场城镇燃气等特种设备的抢险救援方案;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检验机构对事故有关的特种设备和遗留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
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参与灾后洗消和重建工作。
派出所、平安办:负责封锁、警戒、控制、保护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协助有关部门疏散转移现场和周边受威胁区域人员;开展交通管制,维护现场交通秩序和开辟应急专用通道;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在事故救援专家的指导下实施事故现场灭火工作;对事故被困人员进行救助;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进行器具堵漏、冷却抑爆、关阀断源等工作。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负责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提供事故风险评估情况,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对城镇燃气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按照响应分级,配合做好事故救援工作,提供应急救援相关资料、应急处置物资。负责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四、善后管理
(1)善后工作组在街道城镇燃气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要迅速采取得力措施,救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由善后工作组调查统计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上级部门,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3)社事办做好事故现场和灾民安置场所消毒和疫情的监控工作。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有关事故赔偿规定,确定赔偿标准,按法定程序进行赔偿。对因参与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而受伤害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褒奖和抚恤。
(5)街道、城镇燃气经营单位及相关单位要在对事故情况、
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认真制定事故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规划,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突出重点,尽快完成恢复重建工作。
(6)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由县生态环境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制定工作程序。
附件:街道城镇燃气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成员单位联系表
序 号 |
单位名称 |
电 话 |
1 |
党政办 |
74501011 |
2 |
党群办 |
74613306 |
3 |
经发办 |
74501055 |
4 |
财政办 |
74501855 |
5 |
派出所 |
74692130、110 |
6 |
社事办 |
74508651 |
7 |
平安办 |
74502022 |
8 |
规建办 |
74518753 |
9 |
应急办 |
74502183 |
10 |
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
74501052 |
11 |
县消防大队 |
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