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95486/2022-00044 | [ 发文字号 ] | 垫黄沙府发〔2022〕62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黄沙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7-12 | [ 发布日期 ] | 2022-07-16 |
垫江县黄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黄沙镇乡村公路“路长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垫江县黄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黄沙镇乡村公路“路长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辖有关部门:
《黄沙镇乡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垫江县黄沙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2日
黄沙镇乡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补齐我镇乡村公路管养短板,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垫江府办发〔202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让道路成风景、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奋斗目标,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责任、综合治理、严格考核”管养办法,建立健全“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管理体系,规范完善“有路必养、有路必管、管养到位”长效机制,全面贯彻执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进一步提升我镇公路管养水平,打造“建养并重、外通内连、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道路新貌,构建“畅、安、舒、美”路域环境,全面推动公路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好交通“先行官”作用。
二、工作目标
围绕“全县域推进、点线面结合、县乡村联动”的工作思路,对镇辖内所有的县、乡、村三级道路全面推行“路长制”,实现农村公路路长全覆盖、监督管理全过程、指导督导全方位,积极探索“路联管、路全管、路共管、路常管”的公路管理新路子,有力形成“政府主导、行业牵头、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公路管理体系。
按照“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社会监督、严格管理考核”的工作要求,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清晰”路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公路管养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路产路权保护,扎实形成县、镇、村三级精细化管理的制度体系。
切实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逐级负责、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将县、乡、村三级道路的管养责任分别落实到人,做到专人专管,确保路长制常态化。同时,在各道路设立路长制公示牌,公示路长姓名、职责、道路概况、监督电话、管理责任人、养护责任人等,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推进落实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构建“畅、安、舒、美”的农村公路发展新格局,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交通运输需求,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镇总路长
镇总路长由镇长王朗同志担任。对所辖范围内乡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负总责,落实县总路长、县级路长交办事项。负责具体落实所辖范围内乡村道、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综合管理,全面负责所辖道路及周边环境问题的监督协调、情况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开展道路管理及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做好处置、跟踪及落实。
(二)镇级路长
镇级路长由镇相关领导担任。对责任范围内乡村公路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负总责,落实上级路长和镇总路长交办事项。负责做好责任范围内乡村道、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综合管理。负责完善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把管养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建立联系村(社区)辖区内村、组公路的路长机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具体组织工作落实,引导、鼓励群众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积极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督促指导村级路长认真履职。
(三)村级路长
村级路长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对所辖村(社区)内村道工作负总责,建立村级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落实上级路长交办事项。在上级路长指导下,健全村规民约,负责具体落实所辖范围内村道、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具体工作,组织村民遵守村规民约,强化日常巡查,并对道路进行日常养护管理。
(四)路长办公室
镇路长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由谢小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卷同志任副主任,李超、卓建、李伟三名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镇路长制管理的日常机构,牵头推进路长制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负责制定议事规则、管理制度,建立统筹协调、联席会议、督办落实等工作机制,统筹协调镇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重大事项,负责镇路长制考核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三项基本制度,完善路长工作运行机制。
1.建立路长办公会议制度。镇总路长原则上每年应组织召开不少于2次办公会议,协调解决农村公路管理事项,安排部署任务,组织落实总路长办公会议精神。村级路长原则每月应组织召开不少于1次办公会议,研判解决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落实上级路长办会议精神。
2.建立道路巡查制度。镇总路长、镇级路长、村道路长定期开展道路巡查,在汛期、恶劣天气等期间应加大巡查频率,督办管理、养护等工作落实,保障道路正常通行。
3.建立督查考核制度。镇路长办按照考核制度,每年对路长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综合目标考核、养护资金划拨挂钩。
(二)建好用好两支管养队伍,保障路长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1.建好用好乡、村、组三级养护管理队伍。有序推进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化改革,探索通过市场化养护、社会化养护、政府购买服务、设立公益岗位、群众分段义务养护等方式开展日常养护,构建专群结合的养护机制。
2.建好用好“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政管理队伍。镇、村道的路政管理由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镇、村道监管员由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委派专职人员担任;村道护路员由村(居)民委员会道路管护队负责,道路管护队设在村(社区),委派村组(社)长担任,加强公路巡查和路产路权保护。
五、工作流程及管理方式
通过全覆盖巡查、全天候管控、部门联动等管理方式,做到问题及时发现、整改快速落实、反馈准确有效、台账记录完整,建立健全路长制长效管理处置机制。
工作流程:巡查—处置—督查—通报。
(一)巡查
各级路长要安排相关人员做好日常巡检工作,对照管理内容及标准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并定期上报巡检整改台账。镇总路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公路巡查,镇级路长每月至少开展2次公路巡查,村级路长每周至少开展1次公路巡查,在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敏感节点、重点时段视需求情况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黄沙镇乡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巡查记录表》(附件5)交至镇路长办,从2022年7月开始巡查,2022年8月开始上交并考核。
(二)处置
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县总路长和全县路长办公室交办的事项,以问题清单的形式下发相关单位、站所室及村(社区)限期整改,各相关部门、村(社区)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镇路长办公室统一收集和交办。
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镇路长办公室对管辖区域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人责任。
(四)通报
镇路长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和运行好乡级和村级“路长制”体系,切实抓好农村公路各项管理工作。镇路长办公室要加强对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工作统筹,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和路长管理职责,强化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制定“路长制”考核奖惩措施,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做好信息公开。在乡道、村道醒目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对已经设置重庆市农村公路养护公示牌的路段,可以在现有的养护公示牌上更新版面,标明人员信息、路长职责、管护路段、监督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管护、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参与度,营造社会全员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
附件:1.路长制公示牌版面样式
2.垫江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标准
3.垫江县黄沙镇农村公路养护考核评分表
4.垫江县黄沙镇路长联系体系表
5.黄沙镇乡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巡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