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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黄沙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15 | [ 发布日期 ] | 2023-09-15 |
垫江县黄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黄沙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提高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效率,建立统一领导、职责明确、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在镇安委会的领导下设立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安全分管负责人担任,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一)成员单位职责
1.镇应急办:负责镇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相关企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组织和指导应急救援演练,负责建立应急救援组,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对危险化学品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黄沙派出所: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3.镇消防站:负责事故现场灭火工作,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4.黄沙卫生院:确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的定点医院,培训专业医护人员,安排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5.镇规建管环办:及时上报县环保局测定事故对环境危害的成份和程度对可能受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的污染,负责对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的鉴定和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6.镇党政办: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确定抢险运输单位,监督抢险单位做好人员和车辆准备,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以及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
7.镇文服中心:负责应急事故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8.镇社事办:负责工伤保险、伤残鉴定工作和善后处理。
(二)现场事故救援各专业组织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镇应急办牵头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救援,负责向各组传达指挥指令,协调和督促各组工作,报告各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2.施救处置组:由镇消防站牵头负责。负责控制危险源,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现场灭火、堵漏、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及事故后对被污染的区域的洗消工作。该组由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企业消防抢险队伍、事故应急救援备选单位组成。
3.伤员抢救组:由卫生院牵头负责。负责抢救伤员并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确保伤员能在事发现场或医疗机构中得到及时医治。
4.安全疏散组:由派出所牵头负责。负责对现场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
5.安全警戒组:由派出所牵头负责。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群众。
6.后勒物资保障组:由党政办牵头负责。事故发生单位应做好事故应急救援抢险的各项后勤物资工作。
三、信息监测与报告
(一)信息监测
1.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监测网络。镇相关部门、各村设定专职突发事件信息员,积极发动辖区群众报送危险化学品事件信息,拓宽信息渠道,扩大监测能力。
2.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本镇或本部门危险化学品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
(二)事故报告的程序
采取逐级上报的形式,将安全事故报告到指挥部。
(1)发生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报告相关职能站所责任人(或工作人员)→部门分管领导→指挥部党政领导→上级有关部门。
(2)发生在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安全生产事故,可直接报告应急指挥部,或直接报告所在村委会、相关职能站所,再按程序上报。
四、事故处置
(一)先期处置与指挥协调
1.镇党政领导接报后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派出所所长、相关站(所)负责人、事发地村书记也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2.启动预案,积极组织协调应急队伍赶赴现场,紧急研究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实施救援工作,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故。
3.协调辖区各相关部门、村委会和相关站(所)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4.做好维护现场治安及社会稳定工作。
5.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二)善后处置
镇相关部门同事发地村委会、事发企业单位协同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三)保险理赔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公司必须及时查勘理赔,提供快速便捷的理赔服务。
(四)事故调查
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应急救援结束后,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救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报告,报送有关部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六、保障措施
(一)应急队伍保障
镇应急办负责全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力量的统一规划、布局。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机构要掌握应急救援力量,形成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二)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一般、较大事故后,根据需要及时协调党政办提供运输保障。派出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
(三)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群众,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四)物资保障
由应急办常备安全救援物资储备。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应急物资的生产和储备。
(五)社会动员保障
鼓励、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应对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提供物质、资金和人力支援,逐步形成以管理部门、专业队伍为主体,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公益组织为补充的应急救援保障机制。
(六)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与广场等空旷场所的基础设施改造相结合,规划和建立事故应急避难场所,并建立维护和使用保障制度。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宣传
广泛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和应急避险意识。
(二)培训
镇应急办负责组织、指导对企业、部门专业救援人员的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应急救援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三)应急演练
镇应急办负责指导各企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
八、附则
(一)奖惩与责任追究
镇人民政府对在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行政法定职责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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