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黄沙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年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垫江县黄沙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和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本指南并适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产生,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镇行政规范性文件;
2.镇其他政府公文类信息;
3.镇领导简介、主管或分管工作;
4.镇机构设置情况;
5.镇便民利民信息;
6.镇政策性文件的解读信息;
7.镇预算、决算信息;
8.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线上渠道,网址:http://www.cqsdj.gov.cn/bmjz/jz/hsz_73517/
2.线下渠道,通过垫江县黄沙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地址:垫江县黄沙镇长红路51号;开放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申请人填写《垫江县黄沙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在“重庆市垫江县黄沙镇人民政府网页”(网址:http://www.cqsdj.gov.cn/bmjz/jz/hsz_73517/)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一)申请提交渠道
1.当面提交。地址:垫江县黄沙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区;工作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邮政寄递。收件人:垫江县黄沙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收件地址:垫江县黄沙镇长红路51号;邮政编码:408327。其他通过邮政寄递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目前,本机关仅向申请人提供当面申请、邮政申请等2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式,暂不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电子邮件、网络在线申请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2。
(三)答复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做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申请表》,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按照本指南指定的申请接收渠道提交。不按规定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其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获取的途径。
6.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行政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垫江县黄沙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办公地址:垫江县黄沙镇长红路51号;办公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23-74568702。
四、其他事项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问题的,可以向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垫江县黄沙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