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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名录

日期:20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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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垫江县文物保护中心

重庆市垫江县南阳西路10号县级机关三号综合楼5楼522室

1.宣传国家和市有关文物、博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法律法规;2. 负责辖区内地上、地下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及保护利用等工作;3. 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护、修复、陈列和展示;4. 负责辖区内的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及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5. 负责博物馆日常管理,提供免费开放;6. 组织、协调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7. 实施文物、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业务培训。

023-74681257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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