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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945XJ/2023-00032 [ 发文字号 ] 垫普顺委发〔2023〕26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普顺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4-06 [ 发布日期 ] 2023-04-20

中共垫江县普顺镇委员会 垫江县普顺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普顺镇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平安校园建设)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垫江县普顺镇委员会

垫江县普顺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普顺镇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平安校园建设)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

《普顺镇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平安校园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垫江县普顺镇委员会

垫江县普顺镇人民政府

202346





普顺镇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

(平安校园建设)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安全稳定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全市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防范化解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风险,确保学校安全、师生安全。根据中共垫江县委政法委员会、垫江县公安局、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垫江县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平安校园建设)行动方案》的函(垫教委函〔202332号)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1231日,在全镇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整治行动”)。其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的重要论述,持续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要求,切实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坚持专项治理与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相结合,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攻坚化解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重大风险,全面净化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环境,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为全镇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创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镇上成立2023年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镇长何维权任组长,政法委员、副镇长程江任副组长,镇平安办、应急办、党群办、经发办、规建办、农服中心、财政办、周嘉市场监管所、普顺司法所、普顺派出所、普顺学校、金华小学、阳光宝贝幼儿园、梨树、东湖居委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平安办,由分管领导程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统筹协调全镇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3月、9月)

对辖区普顺学校、金华小学、阳光宝贝幼儿园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4月—5月、10月—11月)

对摸排掌握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精心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集中

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6月、12月)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取得的良好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再梳理,为下一步整治行动提供参考基础;不断健全完善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长效制度机制,常抓不懈,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四、工作重点及分工

(一)强化校园安全防范

一是加强安全教育。把学生安全意识特别是国家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与学校总体教学安排相结合,推动安全教育内容进校园课程、进课外实践活动。要强化防渗透、防欺凌、防虐待、防性侵、防不法侵害、防溺水等教育内容,重点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强化心理危机干预,引导广大学生养成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要切实落实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进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防网络诈骗教育、安全防范指导等工作,通过案例解读、模拟演练和视频网络媒介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镇平安办、党群办、普顺司法所、普顺派出所、普顺学校、金华小学、阳光宝贝幼儿园、梨树、东湖居委)

二是加强隐患排查。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牢牢守住校园安全底线。扎实开展校园及场地、建筑物(构筑物)、地质灾害、水电气、三防建设、危化物品、消防安全、食堂食品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涉稳研判,找准薄弱环节,列出问题清单,逐一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应急办、经发办、规建办、周嘉市场监管所、普顺学校、金华小学、阳光宝贝幼儿园、梨树、东湖居委)

三是加强门岗管理。要严把校门关口,按照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治〔2015168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60号)精神,配齐配足安保人数和物防设施,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同时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一步加强校园门岗管理,校园一律实行封闭管控,校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校园;来访人员严格核验身份并进行登记。部门协调联动,持续优化校园视频监控、保障一键报警装置与公安联网正常使用,做好校园封闭化管理,确保护学岗履职到位,全面巩固校园安全防范“四个100%”建设。(责任单位:镇平安办、 经发办、周嘉市场监管所、普顺学校、金华小学、阳光宝贝幼儿园、梨树、东湖居委)

(二)强化周边环境治理

一是加强对涉校涉教涉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

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涉黑恶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护校安园”“扫黄打非”、全民反诈、防范非法集资等行动,打击非法“校园贷”“套路贷”等突出问题;大力查处校园及周边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重查处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从事招生诈骗、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案件快侦、快破、快诉、快判,增强打击效果和震慑力度,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普顺派出所,梨树、东湖居委)

二是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强化对刑满释放、非正常上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行为偏执、诉求激烈等高危人员的服务管理,全面排查、动态管控,严防侵害师生案(事)件发生。加强对网吧、游戏室、音像书刊店、宾馆、旅馆、出租房等场所检查整治力度,查处取缔非法、违章经营的场所和行为。加强校园周边占道停车、违章搭建和危险玩具等各类违法违规清理整治工作。加强校园周边施工及生产经营等噪声污染整治工作,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综合环境。(责任单位:镇平安办、周嘉市场监管所、普顺司法所、普顺派出所、梨树、东湖居委)

三是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整治。把维护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结合起来,落实见警车、见警察、见警灯“三见”以及高峰勤务岗、护学岗“两岗”措施。加强上下学高峰时段校园周边主要交通干道路面巡逻和视频巡查力度,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状况、驾驶员资格的全面排查,确保客运车辆驾驶安全;加大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力度,依法查处校园周边机动车非法营运装载学生行为;对校园周边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护栏等设施按照国标或行业标准开展排查整治,完善交通安全标志设施;加强对校园周边占道经营影响交通情况清理整顿;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推进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使师生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责任单位:镇应急办、规建办、普顺派出所、普顺学校、金华小学、阳光宝贝幼儿园、梨树、东湖居委)

四是加强校园周边水域安全整治。加强对校园周边河流、水库、池塘等重点水域及学生上下学必经路段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因地制宜落实防溺水“四个一”建设(1个警示牌、1个救生圈、1根救生绳、1根救生杆)和防护设施。建立预防溺水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充分发挥村干部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在重点时段尤其是节假日期间和重点地段加强巡视,强化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安全监管,发现险情,迅速消除,形成联防联管、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作用,利用“儿童之家”“青少年之家”“妇女之家”等载体,以防溺水为主题,在寒暑假期间开展积极健康、形式多样的儿童关爱活动和文体活动。发挥交通部门的作用,多种形式普及乘船安全常识、救生设备设施使用方法,提高师生水上求生自救和应变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农服中心、党群办,梨树、东湖居委)

五是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加强对校园周边固定摊点、流动摊点的清理整治工作,重点加强校园周边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占道经营行为和流动摊点搭载液化气罐加工食品经营行为的整治工作,加强对销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行为的整治工作,加强对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的整治工作。(责任单位:镇经发办、规建办、周嘉市场监管所、普顺派出所、普顺学校、金华小学、阳光宝贝幼儿园、梨树、东湖居委)

六是加强扰乱教育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权益问题整治。大力整治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敲诈勒索、向学生索要财物、黑恶势力参与渗透的性侵、欺凌、侵害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规范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严格审批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的机构或者超审批范围办学的机构,坚决防止机构以诱导、欺骗、强迫等手段要求学生接受培训。(责任单位:周嘉市场监管所、普顺司法所、普顺派出所、普顺学校、金华小学、阳光宝贝幼儿园、梨树、东湖居委)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一是摸排管控辞退民师、临时用工及其他利益诉求群体。全面排查违规招生、入学矛盾、家校纠纷等重点涉校矛盾纠纷,重点摸排原辞退民师、临时用工、职称评聘以及其他利益诉求群体以及对政策解释不理解、不支持多次到市县集访,甚至扬言进京上访人员。坚持点、面结合,通过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面上不稳定问题,对点上的个案矛盾纠纷要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力推动化解。(责任单位:镇平安办、普顺学校、金华小学、阳光宝贝幼儿园、各村居委)

二是扎实开展师生心理健康教育疏导和舆情引导。加强师生心理教育及心理问题疏导,特别是临近考试期间,师生心理压力增大,要适时开展减压活动,切实疏缓师生工作学习压力。要坚守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阵地,坚持发布权威信息,正视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注舆情信息热点,切实发挥好权威声音的“定盘星”作用,保障社会稳定。(责任单位:党群办、普顺学校、金华小学,各村居委)

三是防范化解校园不良网贷引发群体性事件风险。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普及信贷知识,提升在校师生的风险认识和防范能力。全面深入开展学生参与网贷排查,建立网贷档案,及时发现、及时劝诫、及时处置。建立完善困难救助机制,扩大困难学生帮扶范围,提高帮扶力度,畅通帮扶渠道。规范信贷管理和监管,依法严厉查处不良信贷企业,切实维护在校学生合法权益,防止发生学生因网络借贷无法偿还而导致自杀、过激维权等群体性事件和舆论炒作事件。(责任单位:财政办、党群办、普顺学校、金华小学,各村居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村(居)、镇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成立专班,落实专人,建立细化工作整治方案,推动整治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各村(居)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各部门要扎实履行行业主管责任,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人盯、有人管、有人促、有人干。同时要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强化协作配合,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形成维护校园稳定工作合力。

(二)全面排查整改,夯实工作措施。各村(居)、镇级有关部门要按照“三见三定”要求,对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风险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按属事属地逐一进行风险研判、登记建档,限时销号;能化解的立即化解,对一时难以化解的,特别是重大、较大风险要迅速落实防控管控措施,防止风险突破临界点。

(三)加强指导督导,严格工作考核。各村(居)、镇级有关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多部门参与的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集“打、防、管、控、建”措施一体化和安全稳定风险“排查发现、会商研判、定期通报、联合整治、联动应急处置”等一体化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加强调研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加强现场解决,确保整治工作整体有效推进,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落实不力、问题整治缓慢、整改进展滞后的,要公开通报、预警督办,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平安建设)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达标率考核依据之一。

(四)加强信息整理,及时报送。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动,确定专人做好日常信息收集整理,及时填写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认真收集整治图片及相关记录等过程性资料,全面做好工作总结,并于202418日前将全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总结(含整治行动签到、记录、照片等相关佐证材料)、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纸质件加盖鲜章报送至镇平安办。


附件:2023年普顺镇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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