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945XJ/2023-00047 | [ 发文字号 ] | 垫普顺府发〔2023〕54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普顺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6-30 | [ 发布日期 ] | 2023-06-30 |
垫普顺府发〔2023〕54号垫江县普顺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垫普顺府发〔2023〕54号
垫江县普顺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辖有关单位,政府有关站所室:
为了确保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及清理文件工作有关要求,镇政府决定对《垫江县普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垫江县普顺镇招商引资办法 (试行)〉的通知》(垫普顺府发〔2019〕119号)等5件镇政府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附件:废止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此页无正文)
垫江县普顺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垫江县普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垫江县普顺镇招商引资办法 (试行)〉的通知》 |
(垫普顺府发〔2019〕119号) |
2 |
《垫江县普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顺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重大隐患及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
(垫普顺府发〔2019〕155号) |
3 |
《垫江县普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垫江县普顺镇公共资源小微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垫普顺府发〔2019〕161号) |
4 |
《垫江县普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顺镇小额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垫普顺府发〔2020〕136号) |
5 |
《垫江县普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顺镇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垫普顺府发〔202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