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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坪山镇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2-03-31

2021年来,坪山镇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垫江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垫江委发〔201621以及《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印发垫江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年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垫江委办〔201749号)精神,结合坪山镇工作实际,全面加强和改进政府自身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保障和促进了全镇经济和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镇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思想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学习中央、国务院、市、县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对加快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人大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三是强化法治教育,增强法治意识。通过依法行政专题教育,理论学习、职工会会前学习,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融入镇政府工作的全过程,使镇政府全体工作人员坚定法治信仰,树牢法治思维,强化法治思想,筑牢依法行政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充分认识推进依法行政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大意义,自觉尊崇法治、敬畏法律、运用法律,全面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目标管理。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相互结合,要求各站所室做到年度有计划,有总结,有工作例会,有检查考核。建立健全各项工作例会、报告、督办、交办工作机制,用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持续性和实效性。

(二)坚持依法行政,营造良好服务环境。一是坚持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规范运行。按县政府统一安排全面梳理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具体服务事项,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流程、时限和要件规范并公开,纳入实体大厅集中办理并得以长期坚持。二是全面推进便民服务。严格按照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个人现有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代替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的要求,及时对各自承担的证明事项进行清理。让行政服务真正便民高效。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执行,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作公布,严格文件内容执行;四是带头诚信建设和履约,镇政府与其他机构签订行政协议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行政协议、严格按约定履行行政协议。是强化机关服务效能监督。规范镇公共服务综治中心的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由镇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实行服务窗口首问责任制,对上门办证的当事人,切实做到各服务窗口按规定程序要求,限时办结,对能当场办结的事项绝对不让当事人跑第二趟。六是加强信息公开。以镇内主要公共场所政务公开栏为主要阵地,按县政府的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全面公开全镇政府信息。同时,督促各村(居)委全面推进和坚持信息公开。

(三)完善决策机制,确保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一是完善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并持续推进镇政府和村级两委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规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重大事项则要求由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邀请镇人大代表参与决策,做到按规章、按制度办事。二是对重大决策要求记录存档。对镇重大决策会议和领导班子会议进行完整记录,并要求永久保存,提供监督保障,保障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三是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镇政府研究决策事项必须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保证了镇人民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四是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实现了镇、村两级法律顾问的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咨询论证作用,促进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合法性审查、疑难复杂案件论证常态化。

(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将执法能力强和有培养潜力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执法队伍,对不适应执法工作的工作人员调整到其他岗位。二是加强法规知识培训。认真组织学习各项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素养,使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意识得到的提高。同时也要聘请法律专家讲法授课,为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及执法人员普及法律知识,分析解读法律法规。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要求执法人员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亮证执法,树立执法人员的形象。四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审查,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求镇、村(居)委法律顾问进行合理性审查,切实做到主体资格合规有效、执法程序合法完善、案件调查事实清楚、定案证据完备齐全、适用法律准确严谨、案卷归档完整规范;严格权限,依据法律法规授权的权限和时限要求开展行政工作及执法工作,不超越职权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严格法律法规条款的理解运用,准确运用法律法规的适用标准,确保处罚准确;严格违法违规证据的收集固定,严格现场勘验固定、当事人和证人签字确认和影像资料收集;严格执法程序,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执行。

(五)强化网格化管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是强化网格化社会治理。充分发扬和创新枫桥经验,全镇社会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全镇有三级网格16个,四级网格179个,实行网格员每月入户走访制度,收集民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今年走访群众6887户,收集问题103个,及时解决问题99个,收集意见建议10条,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高。狠抓节假日及敏感时期的安全维稳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强化信息报送。严格落实一盯一稳控专班机制和日报告制度,时时掌握6名县级重点人员和32名镇级重点人员的动向,将重点人员吸附在了当地。二是强化治安巡逻管控。镇治安专职巡逻队除每天的日常巡逻外,配合派出所出警6次,配合消防队出警灭火2次,挽回财产损失5万余元,阻止酒后闹事5次,劝阻打架斗殴矛盾纠纷11次,疏通交通堵塞45余次,配合市政部门整治占道经营3起,有效维护了坪山和界枫场镇及周边的社会秩序。三是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全力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坚持每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76件,化解174件;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全年办理群众来信来访41件,办结39件,办结率达95%;镇领导接待上访群众300余次,依法依规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四是强化全民普法和人民调解工作。集中开展法治宣传共13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6500份,发放民法典画报160张,进村(社区)进行法治宣讲16次,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人民调解工作成绩显著,各调委会共受理民事纠纷176件,调解成功174件,调解成功率98.9%;司法所主持并参与调解纠纷8件,调解成功8件,参与纠纷排查12次,预防纠纷24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严格检查监督,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强依法行政考核,严格政府内部监督,完善部门联动、上下联动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社会监督。二是加强执纪问责,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处理。三是加强对镇政府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时纠正工作偏差和存在的问题,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今年开展了以案促改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制订了整改方案、明确了问题清单、落实了整改措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干部对依法行政重要性认识不够,政治站位不够高,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措施落实不紧不严,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少数村极组织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还有不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到位。三是行政执法还有差距,行政执法的能力还不强,行政执法的质量还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镇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一)努力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力求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将社会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能力。一方面,引进、培养专业法律人员、技术人员,为依法行政队伍不断补充新鲜血液。另一方面,采取发放工作手册、召开学习培训等形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提高业务能力,提升依法行政意识。

(三)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加强对各行政执法单位的监督与指导,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的记录和归档,提高适用法条的准确性,提升案件办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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