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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9505Q/2021-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事务 [ 体裁分类 ] 市政府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坪山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1-18 [ 发布日期 ] 2021-05-10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免征社会保障卡新制卡工本费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减轻企业开办成本,提升重庆市开办企业的指标评分,经研究,决定免征社会保障卡新制卡工本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免征“IC卡(磁卡)工本费”中“社会保障卡新制卡工本费”,保留补(换)卡收费。

二、免征该项收费后,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保障正常业务工作开展。

三、涉及社会保障卡新制卡工本费欠缴或多缴的收入,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渠道全额上缴国库或及时办理清退。

四、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收费。各级财政、价格、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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