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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9599E/2022-00103 [ 发文字号 ] 垫裴兴府发〔2022〕6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裴兴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31 [ 发布日期 ] 2022-10-31

垫江县裴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裴兴镇2022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辖各企事业单位:

  正值2022年汛期,今年气象预测气候形式比较严峻,防汛抗旱工作任务艰巨。为确保我镇水旱灾害防御安全,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安排及镇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裴兴镇2022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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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兴2022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镇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裴兴2022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大雨洪水、干旱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采取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1.4.2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

1.4.6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裴兴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防指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全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办设在镇应急办。当水旱灾害发生时,启动应急响应,镇防指作为镇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镇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镇防指指挥长:由镇政府镇长胡超担任,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全镇防汛抗旱工作。

镇防指副指挥长由镇宣统委员高建华担任。

镇防指成员单位:镇党政办、宣传办、应急办、平安办、经发办、财政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规划建设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派出所、卫生院、学等单位组成

各村委会成立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职工作人员,落实村社防汛抗旱信息员,在镇防指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本村(居)防汛抗旱工作。

2.2  工作职责

镇防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负责领导、组织全镇防汛抗旱工作,拟定全镇防汛抗旱政策与制度、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和向社会发布全镇汛情、旱情、灾情和抢险救灾信息,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做好洪水、应急供水调度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组织防汛抗旱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镇防办:监督各村(居)委和镇防指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情况。统筹协调全镇洪旱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制定防汛抗旱规划,编制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负责镇级防汛抗旱经费、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负责组织防汛抗旱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负责洪旱灾害调查与评估。完成县委、县政府、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汛抗旱工作。

宣传办:负责组织相关媒体做好防汛抗旱政策解读和成效宣传;指导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洪旱灾害及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指导有关部门开展防汛抗旱知识宣传教育;负责统筹协调指导防灾减灾救灾网络舆情的引导处置工作。

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开展防汛抗旱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发挥防汛抗旱应急救援主力军作用,组织参加洪旱灾害抢险救援,做好人员搜救、被困人员转移等工作。

经发办:负责全镇经信系统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负责防汛抗旱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协调防汛抗旱信息的应急发布。在紧急情况下,调度架设通讯线路和应急通讯设备,保证防汛抗旱指挥调度联络畅通;负责指导商业企业防洪抢险工作和组织协调商业企业参与抢险救援;组织和协调镇内跨地区应急生活物资供应,按程序动用镇级储备物资,稳定市场供应;协助组织自然灾害抢险救援相关物资;指导、督促、协调所属单位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开展对重点水源、城乡供水、污水处理、大河治理、地方水电、骨干渠系工程、土地储备及开发等设施防汛抗旱安全检查,落实防汛抗旱安全措施,统计、核实、上报灾情等;协助开展防汛抗旱与抢险救灾的其他工作。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支持引导社工等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灾、救灾捐赠等工作,督促指导各村(居)委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好因灾遇难人员殡仪工作;负责灾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调配应急队伍抢救负伤人员;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暴发性流行;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工作,确保灾区群众饮水安全;及时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财政办:负责编制全镇防汛抗旱和救灾经费预算并及时拨付,负责防汛抗旱资金管理和监督。

建环办:牵头全镇因暴雨洪旱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监测预警,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依法组织、指导开展因灾导致的交通基础设施损毁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提供交通运输保障;负责组织全镇因洪旱灾害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环境应急监测,提出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的要求或建议;负责做好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的防汛抗旱安全工作;负责市政设施防汛抗旱安全。

应急办:负责镇防办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全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负责组织、指导开展辖区内因洪水引发的水上险情的应急处置。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洪旱灾害应急救援;组织指导重大洪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做出决定;协助党委、政府指定负责同志组织重大洪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水旱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建立应急管理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实施山洪灾害防御、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工作。负责指导、督促相关村(居)抓好水库蓄水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农业科技防御洪水抗御旱灾方针政策,指导全镇农业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技术服务体系,组织维修人员到灾区帮助抢修农业机械,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灾区,帮助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并做好农业生产受灾和损失分析统计工作,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对影响汛情旱情的中长期天气形势做出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对全镇及重点区域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做出及时预报及滚动监测预报;收集和核实气象灾害类别和等级;及时向镇防办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及时通报重要灾害天气信息。

文化服务中心:根据县防指和县气象局等部门提供的汛情、旱情、灾情和气象等资料,指导、协调、监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汛情、旱情、灾情等信息;督促旅游景区防洪及宣传报道工作。

派出所:负责防汛抗旱交通秩序维护、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受灾地区正常的社会秩序,协助做好被洪水围困群众的撤离工作;保护重要目标安全,解救、转移和疏散受灾人员;抢救、运送重要物资。

学校:负责制定防汛抗旱教育工作方案并协助实施;负责教育系统防洪安保工作。

各村委会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抗旱工作,制定和实施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宣传方案和应急预案,全面指挥本行政区内的防汛抗旱救援工作,建立本级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关人员和设备设施,组织对本辖区小型水库、山坪塘、堤防、水闸、堰坝和抗旱供水等设施的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应急演练,组织群众转移和安置,统计、核实、上报灾情等。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 汛情信息

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防汛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镇防汛指挥部应提早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发生洪水时,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县防指,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 洪涝灾害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镇防汛指挥部应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将初步情况报到县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

3.1.3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镇防汛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加强旱情监测,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并开展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编制的效果,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镇防汛指挥部应储备充足的抢险物资。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指挥调度指令畅通。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3.2.2 地质灾害预警

1)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每个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并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县防汛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3 干旱灾害预警

1)镇防汛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镇防汛指挥部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镇防汛指挥部将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4防汛应急响应

4.1 防御方案

依照《防洪法》和《防洪条例》的规定,按照防汛工作的统一部署,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各抢险队在队长领导下,按现场指挥制定的抢险方案,分工合作围绕抢险这一目标,进行有序的工作。

4.2 调度实施保障措施

抢险队伍组织及分工:抢险队伍以单位组成,领导由各单位指派,为了较好完成抢险任务,保持队伍的稳定,下达给的抢险任务以队伍为基础,任务基础上宜少不宜多。抢险队执行一般抢险任务。

5防汛抢险责任制、责任人、通讯联络方式及责任目标

5.1 抢险责任制

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尽可能调动全社会积极因素。

5.2责任目标

立足防大汛、抗大灾,做到遇设防标准洪水不出险,遇超标准洪水有对策。

6抗旱应急响应

6.1 防范措施

基于旱灾的特殊性及发展形势,使我们认识到防灾减灾的重要性。首先要树立与旱灾作长期斗争的观念。旱灾主要由自然因素引起,而且有很大的随机性,要消灭或完全控制是不可能的,但还是可以通过一定的防御措施和手段来避免减轻灾害。针对不同等级的干旱,我镇采取如下措施:

1)轻度干旱

主动到受旱区域查看现场,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随时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并及时收集灾情;

2)中度干旱

加强到村一级的自我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变化,每月上下旬分析旱情情况,收集灾情并严格按照报旱制度统一归口上报;

采取具体行动,做好抗旱准备工作;

及时向上下级通报旱情的抗旱情况;

按照旱情的变化趋势,适时部署相应的抗旱工作。

3)严重干旱

通报域内灾情的抗旱工作情况,随时掌握旱灾的发展趋势。

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召开抗旱工作会议,并部署抗旱工作方案;

发布通知,进一步落实各部门的抗旱职责;

启动本抗旱预案;

6.2 抗旱主要措施

因水资源分布不均,水土资源不协调,因此修建灌溉工程、发展灌溉农业仍是我镇防旱减灾的主要措施。

6.3 工作内容

5)产业结构调整:

因地制宜调整农业结构。

科学培育抗旱优良品种,推广高产抗旱、耐旱作物。

精耕细作、增施有机肥保水。

种植绿肥提高土壤含水量。

采用农田覆盖栽培技术,减少蒸发、保持土壤湿度。

7应急保障

7.1 应急支援保障

7.1.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7.1.2 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队伍

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

2)抗旱队伍

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动灌溉,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7.1.3 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工作中

8.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后,镇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8.1 救灾

8.1.1 发生重大灾情时,镇人民政府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灾害救助的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8.1.2镇人民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8.2 水毁工程修复

8.2.1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8.2.2 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8.3 灾后重建

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9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镇人民政府表彰并向上级推荐表彰;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0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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