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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9599E/2022-001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裴兴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2-03 [ 发布日期 ] 2022-12-03

垫江县裴兴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汇总)

 垫江县裴兴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汇总)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党政办负责处理政府机关日常事务;

2)财政所负责政府的财务收支工作;

3)妇联负责妇女儿童工作;

4)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土地流转、种粮直补、村级财务等工作;

5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文化、广播、电视宣传、建设等工作;

6)社保所负责农村低保、医保、养老统筹等工作;

7)人大办负责人大等工作;

8)经济发展办主要负责乡镇企业发展及安全工作。

9)建管办负责全镇建设、规划、市政管理等工作。

10)综治办负责综合治理、安全、执法培训等工作。

11应急办办负责安全、道路执法等工作。

12)残联负责残疾人工作。

13)团委负责全镇团员的管理及团费的收缴等工作。

14)工会负责工会工作。

(二)单位构成。

垫江县裴兴镇人民政府下设党政办、人大办、财政办、经济发展办、社事办、综治办、城建办、安监办、计生办、工会、团委、妇联、残联以及事业单位社保所、农业服务中心及文化服务中心。

二、收支总体情况(含下属单位)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299.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92.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83.29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拨款增加283.2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299.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26万元,教育支出41.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8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23万元,农林水支出616.8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7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83.2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57.7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41.03万元。

预算情况说明(含下属单位)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2.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9.29万元,比2021年增加28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8.91万元,比2021年增加7.91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本级政府(街道)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20.38万元,比2021年增加275.38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综合改革,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3万元,比2021年增加6.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含下属单位)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购置公车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含下属单位)

(一)本级政府(街道)运行经费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8.04万元,比上年增加3.7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垫江县裴兴镇人民政府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筱 联系方式:张筱 1852363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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