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政策宣传到位。通过干部职工例会、党员会、户长会、走村入户等方式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动员群众按要求建房,不断提升农村住房保障工作成效,实现“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目标。
二是完善动态监测台账。通过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将农户自查、村级排查、镇级核查相结合,准确摸排掌握六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状况,对于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整改一户,销号一户,确保所有保障对象住房安全。
三是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在危房改造施工过程中,为做好质量和进度监督管理工作,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定期开展质量安全巡查和指导工作,对改造后房屋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督促建房户限期整改,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