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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沙河乡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5-01-10 来源:沙河乡
今年以来,沙河乡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持续推进我乡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乡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乡政府职能。

1.切实开展简政放权。动态调整行政审批目录,全面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今年以来,全乡共有行政许可事项4项。扎实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动态调整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形成乡、村(社区)两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4项,75%依申请办理事项开通网上申请服务,审批效率提速80%以上。实施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梳理两批次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截至目前,全乡最多跑一次事项达3项,占比达75%

2.做好监管与服务。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完善破除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的相关制度。最大限度地缩小企业投资的核准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立项制度,社会投资项目一律实施备案制,将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及备案承诺书纳入备案前置要件管理,对违反有关承诺和规定取得项目备案证的企业,依法实行强制注销,进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通报,实施信用记录黑名单惩戒。促进我乡对外投资和服务,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静脉产业园建设已经完成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环境评估等工作,正在全力招商。

3.做好生态环境监管。龙滩水库建成环境污染防护栏1200米,对砖厂、三峰新能能发电厂关键环节实行24小时无盲区监管。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对全乡3家企业进行环境信用评价,评出良好企业2家,警示企业1家,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形成生态环境保护,人人监督的良好态势。

(二)行政决策有力有效。

1.健全决策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按照县上统一部署,加快修订《沙河乡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实施办法》,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决策执行评估等制度,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

2.加强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对政府合同、政府重大涉法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妥善处理等龙滩水库建设合同纠纷等重大事项3件。

(三)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监管。

1.认真清理,动态调整。严格按照县司法局要求清理规范性文件要求,扎实开展涉及机构改革机构名称变更及职能职责调整以及文件内容存在与上位法不一致等需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对全乡2件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已停止实施、或无制定依据的规范性文件2件。

2.仔细核实,备案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对《沙河乡小微工程管理办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符合县发改委文件相关规定,并及时向县司法局报送备案。

(四)切实规范行政执法。

1.执法人员配备到位。全乡共配备6名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开展了业务培训,有效规范执法主体及人员管理。

2.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加快接受县级部门委托事项清单,法定事项清单,明确县级与我乡的执法边界,明晰层级间的执法权责划分,确保行政执法无缝对接。

3.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加强执法重点领域监管和指导,积极开展生态环保、市场监管、垃圾分类、农产品质量、耕地保护等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全乡5个村(社区)配合政府开展行政执法的宣传教育情况开展检查,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行为的知晓度。

(五)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1.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情况。认真落实县司法局行政复议相关规定,2024年我乡工作开展有力,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2.认真做好出庭应诉工作。按县司法局要求,行政主要负责人出庭应付的要求,我乡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3次。行政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3.有效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5个,配备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0人,乡、村居(社区)两级人民调解网络全覆盖。2024年,全乡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20件,调解成功110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六)主动接受各类监督。

1.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提高回复效率。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时限进行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确告知其救济途径,确保答复形式严谨规范。主动公开环境保护、交通安全等公众较为关注领域的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2.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全乡行政机关自觉接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认真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生效裁判。全乡行政机关共收到法院一审行政裁判3件,有履行内容的生效裁判1件。

3.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主席团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及时报告落实情况。充分尊重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听取了人大代表对规范性文件备案、饮水安全管理工作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虚心接受、认真整改。

4.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建立了登记管理、定期汇总、分办转办、跟踪督办、答复备案等办理机制,保障了各类投诉举报事项能够及时有效解决。

(七)持续开展“八五”普法工作。

2024年以来,我乡按照年初制定的普法计划要求,全面深化普法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治素养,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月不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各村(社区)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扎实做好内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充分利用信息平台、横幅、标语、赶集现场讲解等方式,对全民反诈、禁种铲毒、“莎姐守未”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知识进行宣传,以及联合忠县跨区域开展防邪知识的宣传,营造人人学法、人人知法的良好氛围;同时结合民法典宣传周、宪法宣传日、世界禁毒日、国家安全日等重点节日进行宣传,通过广泛的进行普法宣传,让群众了解日常生活中经常能涉及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领域规范化程序不够。

1.受行政区划调整的影响,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尚未完成,执法机构和人员还未完全到位,执法主体尚未完全落实。

2.行政执法硬件设备配备不全。执法记录全过程缺乏具体的指导规范,基层执法人员操作难以规范。

三、2025年工作安排

(一)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力度。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明确的2025年目标任务,制定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起草备案工作。按照县上部署,加快推进完善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风险评估、实施后评估等制度,加强对起草单位起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征求意见情况、评估论证情况的检查,强化考核和培训,帮助提高对规范性文件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控制规范性文件数量,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备案审查力度,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全面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加快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对生态环保、集镇管理、食品安全、市场监管、耕地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重点督查,切实做到执法有据,执法有力,执法有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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