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垫江县人民政府 ·

垫江县沙河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5年版)

日期:2025-01-10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垫江县沙河乡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和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产生,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以乡政府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以乡政府名义印发的其他文件;

3.乡政府领导简介、主管或分管工作;

4.乡政府机构设置情况;

5.乡政府重要会议信息;

6.乡政府人事任免信息;

7.乡政府政策性文件的解读信息;

8.乡政府预算、决算信息;

9.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有如下2个:

线上渠道,网址:垫江县沙河乡人民政府(www.cqsdj.gov.cn/bmjz/jz/shx-73356);

线下渠道,地址:垫江县沙河乡公共服务大厅1号窗口(垫江县沙河乡沙河中街36号);工作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二、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垫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在垫江县沙河乡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cqsdj.gov.cn/bmjz/jz/shx-73356)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2种途径递交申请表:

1.当面提交,地址:垫江县沙河乡公共服务大厅1号窗口(垫江县沙河乡沙河中街36号);工作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2.邮政寄递,收件人:沙河乡人民政府党政办;收件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沙河乡沙河中街11号沙河乡人民政府201党政办公室;邮政编码:408313。通过邮政寄递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办理流程

见附件2。

(三)答复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做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申请表》,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按照本指南指定的申请接收渠道提交。不按规定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其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其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6.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行政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垫江县沙河乡人民政府201室;办公地址:垫江县沙河乡沙河中街11号;办公时间:9∶00—12∶30、14∶00—18∶0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23—74559601(本电话仅提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

四、其他事项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问题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本机关将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附件: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