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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沙坪镇2021年度(第一批)巩固 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 通知

日期:2021-12-27







垫沙坪府发〔202140



垫江县沙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沙坪镇2021年度(第一批)巩固

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


各村(居)委,镇级相关部门: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沙坪镇2021年度(第一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垫江县沙坪镇人民政府

2021525

沙坪镇2021年度(第一批)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金使用方案


根据《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渝扶办发〔202082号)《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提前批资金使用和项目计划的通知《垫江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垫扶组办﹝20219号)文件精神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脱贫攻坚过渡期内,“四个不摘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扶贫产业培育壮大、贫困户政策保障、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和抵御风险能力

二、资金安排

(一)产业扶持资金30万元

1.传统类种养业

产业扶贫到户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原则,奖补标准原则上种养业单项奖补不超过3000元,每户当年奖补累计不超过5000元。补助标准如下:

1)粮油作物(含水稻、油菜、花生、玉米等传统粮油作物):种植1亩以上,按100/亩的标准进行奖补;

2)蔬菜作物(含榨菜、冬瓜、西瓜、蜜本南瓜类等):露地种植1亩以上,按100/亩的标准进行奖补;大棚(包括竹木结构简易大棚)蔬菜种植1亩以上,按1000/亩的标准进行奖补;出现撂荒、空棚的不给予奖补;

3)大牲畜养殖:猪当年出栏220头,按300/头的标准进行奖补;羊当年出栏250只,按150/只的标准进行奖补;牛当年出栏13头,按680/头的标准进行奖补,牛当年出栏3头以上,按700/头的标准进行奖补;

4)小家禽、小牲畜养殖:鸡、鸭、鹅、兔当年进行圈养合计10200只的,按不超过10/只的标准进行奖补;

5)水产养殖:面积1亩以上,且当年放养鱼苗每亩500尾以上,以实测面积和鱼苗购买凭证为依据,按400/亩的标准进行奖补;

6)养蜂:按150/箱的标准进行奖补。每箱标准:每箱至少3列以上,蜂列相称,3000只以上;

7)养蚕:按600/张的标准进行奖补。

2.中药材类种植

种植中药材(含芍药、牡丹、黄精、紫苏、白苏、无患子等)0.5亩(含)以上,一次性按200/亩的标准进行奖补。

3.经果林类种植

1)垫江晚柚(含其它柑橘类果树):种苗按6/株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补。

2)垫江李子(含其它李子类):种苗按4/株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补。

3)其他经济林(含干果类:板栗、核桃、榛子、巴旦杏(扁桃)、腰果、槟榔、沙枣、华山松、红松等;鲜果类:苹果、梨、桃等;调味品类:花椒等):0.5亩(含)以上,按200/亩的标准进行奖补。

(二)培训经费0.5万元

由各村(自行组织实施,组织在家贫困户和一般困难群众开展扶智扶志培训和技术技能培训不少于2场次,资金安排见《沙坪镇各村(居)委贫困户技能培训经费计划表》(附件1)。

四、项目实施要求

(一)项目申报

村(干部、帮扶干部开展入户调查,分析贫困户致贫原因及其资源状况,了解贫困户发展意愿,选定合适的发展项目,并填写《沙坪镇到户产业扶持项目户表》(附件2),以村(为单位分户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分类汇总后报镇扶贫办审核批准。

(二)项目公示

项目公示分三步:1.镇级资金到账公示(附件4);2.村级产业实施公示(含补助标准)(附件3-1);3.镇、村结果公示(附件3-2)。资金公示公告要严格按照《垫江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重庆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垫扶组办发﹝2018﹞42号)要求执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照片要存档)。

(三)项目实施

根据《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坚决保障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扎实推进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的六条措施》的通知 》(渝扶组办法〔202014号)文件要求,为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产业发展影响,解决贫困群众产业发展缺资金难题,自项目启动后可拨付30%的启动资金,同时镇相关业务部门、联系村领导、驻村干部、村(干部、帮扶责任人指导贫困户精准实施到户项目,并不定期的对贫困户项目的实施进展、实施质量等进行跟踪和服务,保证项目质量,保障项目效益。

(四)项目验收

项目完成后,由联系村领导、驻村干部、村(干部、帮扶责任人对产业到户项目进行验收,9月底前将验收资料(一式两份,镇村各一份)交至镇扶贫办存档。

(五)资金奖补

镇扶贫办待产业到户项目奖补资金在验收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发放到户产业扶持资金,并将资金使用情况录入全国扶贫开发管理系统。

五、组织保障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村(委、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要严格坚持“谁签字、谁负责”原则,落实工作主体责任,加快项目推进实施。要层层负责把关,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对截留、挪用、骗取扶贫到户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加大查处力度,提高资金使用质量。 

(二)加强宣传动员。农业产业是贫困群众稳定增收致富的重要渠道,坚持扶智扶志结合,采取“听得懂、学得会、能管用”的培训方式,提高培训实效性;充分发挥村)委基层党组织、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等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宣传脱贫攻坚战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营造良好氛围,坚定脱贫信心,破除贫困群众“等、靠、要”等思想。

(三)强化服务指导。各村(委、农业服务中心要根据贫困户的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开展产业技术培训,落实镇村干部、帮扶干部加强技术指导。

(四)严格政策标准。各村(委、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要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产业发展与资金奖补相结合。严禁简单发钱发物,“一发了之”;严禁将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车费补贴纳入产业到户资金奖补范围,出现贫困户重复享受补贴现象。对达到验收标准的及时组织验收并公示,加快资金兑付,要求在9月底前完成资金兑付和系统录入。

(五)加强考核保障。产业扶贫纳入镇对村(扶贫工作考核内容,各村(20219月底前将《2021XX村(居)委到户产业扶持项目结果情况表》(附件3-2)报镇扶贫办。


附件:1.沙坪镇各村(居)委贫困户技能培训经费计划表

2.沙坪镇XX村(到户产业扶持项目户表

3-1.2021年沙坪镇XX村(居)到户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情况表

3-2.2021XX村(居)委到户产业扶持项目结果情况表

4.镇级资金到账公示表


附件1


沙坪镇村(委贫困户技能培训经费计划表


序号

村别

金额(元)

备注

1

沙坪社区

200


2

平乐村

300


3

前进村

300


4

人和村

200


5

东印村

200


6

江石村

300


7

双坪村

300


8

安坪村

300


9

双塘村

500


10

白杨村

300


11

六角村

200


12

竹鸡村

300


13

环大村

200

包括建安社区2户贫困户

14

李白村

300


15

永胜村

200


16

乐天村

500


17

毕桥村

300


18

红旗村

100


合计

5000


附件2


沙坪镇XX村(到户产业扶持项目户表


户主姓名


家庭地址


项目基本
情况

产业名称

产业规模

启动资金(元)

收益预测(元)













项目选定

贫困户签字:年 月 日

帮扶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村(居)委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验收

产业名称

产业规模

补助标准

补助总金额(启动资金+还需奖补资金)













乡镇验收人员 核查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1


2021年沙坪镇 村(居)到户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情况表

单位:元、亩、头、只、张、箱

社别

产业规划

种养业

养殖业

其他

粮油作物

蔬菜作物

中药材

经果林

大牲畜

小家禽

水产

补助规模

补助标准

金额

补助规模

补助标准

金额

补助规模

补助标准

金额

补助规模

补助标准

金额

补助规模

补助标准

金额

补助规模

补助标准

金额

补助规模

补助标准

金额

补助规模

补助标准

金额

补助规模

补助标准

金额

补助规模

补助标准

金额




























































































































































合计































乡镇监督电话:023-74575118

县扶贫办监督电话:023-74516663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沙坪镇村(

2021

备注:乡镇(街道)以村(为单位汇总公示,村(以社为单位汇总公示

附件3-2


2021年 村(居)委到户产业扶持项目结果情况表


单位:元、亩、头、只、张、箱

村别

产业规划

是否验收

种养业

养殖业

其他

粮油作物

蔬菜作物

中药材

经果林

大牲畜

小家禽

水产

补助规模

补助标准

金额

补助规模

补助标准

金额

补助规模

补助标准

金额

补助规模

补助标准

金额

补助规模

补助标准

金额

补助规模

补助标准

金额

补助规模

补助标准

金额

补助规模

补助标准

金额

补助规模

补助标准

金额

补助规模

补助标准

金额

































































































































































合计
































乡镇监督电话:023-74575118

县扶贫办监督电话:023-74516663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沙坪镇村(

2021

附件4


垫江县沙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第一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金到账


根据《垫江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垫扶组办﹝20219号)文件,我镇收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21年产业到户扶持资金共计万元

沙坪镇监督电话:023-74575118

县扶贫办监督电话:023-74516663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垫江县沙坪镇人民政府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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