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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94330/2021-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沙坪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3-29 [ 发布日期 ] 2021-03-29

垫江县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2021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单位:

11日至510日,是我县春季森林防火期。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严峻形势,切实强化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担当

春季历来是我县森林火灾高发期,林区植被干燥,火险隐患风险多,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一是气候条件不利。据气象部门预测,2021年春季特别是2月份,气温将迅速回升,林木水分降低,加之枯枝和枯黄地被物增多,容易被引燃,火灾风险大。二是物候条件不利。我县森林资源集中,加上农村薪炭用材减少,林区可燃物承载量持续增加,极易引发重大以上森林火灾。三是人为条件不利。2021年春节返乡过年休假、清明祭祀烧纸上香、春耕备耕农事用火、五一等节假日进入林区旅游的人员将成倍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极大。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对四川省凉山州森林火灾作出的“四个有没有”批示要求,认真汲取连续两年“3·30”森林火灾惨痛教训,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强化统筹部署,找准问题、研究对策、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防火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一)健全管理体系,压紧压实责任。要按照《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森防指〔202012号)进一步建立完善乡镇(国有林场)、村社、护林员网格化巡护管理体系,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防火责任清单,压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和巡护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相关科室人员下沉一线细化落实。要按照林区经营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加强检查督导,确保防火责任真正落地。乡镇(街道)和国有林场要设置“网格长”和“网格员”,健全网格化巡护管理体系。要严格落实“互联网+森林防火督查”工作,确保森林防火有关信息收集、整理、上报的准确性、时效性。

(二)加强预警会商,落实联防联勤。加强与应急、气象等部门沟通协调,根据气候变化情况适时开展会商,分析研判火险形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发布高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后,要及时预警响应,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火灾预防。要按照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加大县际、省际交界区域的联防工作,建立联防机制,落实联防责任,狠抓联防区域巡山守卡、信息沟通、应急联动等各项工作。要会同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违规用火行为,依法追究火灾肇事者和有关人员责任,强化警示和震慑作用。

(三)注重多措并举,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作用,利用新闻媒体、短信等载体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要采取设置宣传碑牌,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利用防火检查站(卡)、村社大喇叭、宣传车循环播放语音等方式,抓实森林防火宣传,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入林有短信、林内有提示。要及时总结、宣传火灾典型案例,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宣传进林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让全社会充分了解、关心、支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树立森林防火意识,营造全民防火氛围。3月,要集中开展防火宣传月活动。

(四)着眼重点环节,强化火源管控。要加大野外火源管控力度,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认真落实野外火源管理相关规定。特别是春节、“两会”、清明、“五一”和连晴高温等关键时期,要增加巡护人员,增设防火检查站(卡),严防火源入山,严管野外用火。在春节清明祭祀高峰期,要采取修建集中祭祀台、购买鲜花置换火烛等方式,疏堵结合,严格管控林区祭祀用火。要加大林区吸烟、野炊等违规用火管控力度,强化林区经营单位和游客、农户,以及老人、小孩、智力障碍和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监管,坚决防止私自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要加强生产性用火的防火安全管理,经批准的生产性用火或者工程用火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第三章第三十条规定进行作业,严格坚持疫木除治“七不烧”原则,生产性用火审批规定时间已过期而未完成作业的单位或个人,要从202111日起按工作流程向对应上级单位从新上报申请生产性用火审批。要定期进行巡查,严防因焚烧疫木引发森林火灾。要加强入山人员管理,在防火检查站(卡)以及主要入林路口设置“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火一码通”二维码,严格落实扫码登记入林。

(五)加大隐患排查,严防火灾风险。要结合“百日大会战”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城区周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林防发〔2020108号)相关工作要求以及结合当地林情、社情和春防期间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要加强对春节、春耕、清明、“五一”等重要时段,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重要区域,林区电力线路、电信基站、油气管道、加油加气充电站、易燃易爆仓库、人口密集地区、重要设施所在地等重点部位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森林火灾风险隐患。要会同森林防火成员单位研判会商联合排查整改。要持续推进森林草原防火“一图一表一库”建设,形成“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森林防火数据库。对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彻底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严格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森林火灾“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以贯彻落实《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为抓手,按照本级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统一部署开展森林火灾防控工作,认真履行辖区内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理职能。森林防火紧要期,国有林场专业队伍要按照“五统一”标准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集中靠前驻防,安全高效处理火情。未建队的乡镇(街道),要按照《重庆市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建设方案》结合本辖区实际组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坚持以人为本,提升素质能力,强化安全意识,坚决把林区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要加强与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协同,注重火情信息报送,及时了解火情动态,全面掌握火险态势,配合做好火灾扑救工作。

三、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春季森林防火工作落地有效

(一)高度重视。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是中国

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切实将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抓牢抓实。

(二)精心组织。要紧密结合本区域防火工作实际,科学谋划、周密部署、提早安排,重点强化春节、“两会”、清明期间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的落实,确保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有序、有力开展。要通过联合检查、联合召开会议、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等方式,协同各毗邻乡镇共同抓实森林防火工作。

(三)严肃纪律。我局将组织森林防火督查组,不定期到各地开展督导检查。重点督查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是否落实、森林防火队伍是否处于临战状态、护林巡查人员和要道守卡人员是否上岗到位、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是否健全、重点人员是否进行教育并责任到人、林区是否设置森林防火警示标志和宣传标语、重要地段可燃物是否清理,重点林区、重要地段和重要隐患点的管控是否到位等。对督查中发现的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制度不健全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垫江县林业局

20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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