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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94330/2021-00034 [ 发文字号 ] 垫沙坪府发〔2021〕61号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预案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沙坪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9-23 [ 发布日期 ] 2021-09-28

垫江县沙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坪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垫沙坪府发〔202161

垫江县沙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沙坪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镇辖各单位:

 《沙坪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垫江县沙坪镇人民政府

2021823  

沙坪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害,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基本原则

坚持救人第一、先控制后处置原则。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积极抢救人命为第一要务。对于火灾现场要以控制灾情蔓延扩大为着力点,最大限度降低火灾损失及因火灾引发的次生灾害损失。

坚持果断决策、科学处理原则。根据火灾的不同类型,积极捕捉有利战机,快速行动。灭火救援行动的技术、战术方法既要讲究科学,又要符合火灾现场的客观实际,保证灭火救援工作的实效性。

坚持协同作战、统一行动原则。整个灭火救援现场一盘棋,各种参战力量都要根据指挥部的指令,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统一行动,相互之间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

三、组织机构

1.成立沙坪镇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指挥和扑救沙坪镇的火灾事故。组成成员如下:

长:朱世银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冯文权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镇党委副书记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彭沛明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政府副镇长(兼)

周俊霖镇党委组织委员

黄小刚党委委员、政法书记、政府副镇长(兼)

彭亚玲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美佳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兼)

员:赵春花 镇党政办负责人

勇 镇应急办主任

余科红 镇社事办主任

川 镇平安办负责人

幽 镇财政办负责人

曾凡伟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冷兴明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梁 沙坪派出所所长

涛 沙坪中队队长

军 沙坪卫生院院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由罗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黄勇、孔华建、吴正兵负责具体工作。火情报警电话:74575119。办公室下设6个工作组:应急救援组、交通疏导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现场维护组、事故调查组。

2.工作小组

1)应急救援组:由应急办主任黄勇同志任组长,成员为镇专职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主要职责是协助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保护、疏导、抢险、抢救遇险人员及财产。

2)交通疏导组:由沙坪中队队长刘涛任组长,成员为沙坪中队民警及辅警,主要职责是负责交通疏导,保障道路交通畅通。

3)医疗救护组:由沙坪卫生院院长熊军任组长,成员为沙坪卫生院医护人员,主要职责是现场救护、抢救遇险人员生命安全。

4)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负责人赵春花任组长,成员为党政办、财政办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准备生活用品,保证抢险人员及被救助人员正常用餐。到达现场的后勤人员要充分保证抢险人员所需的物资。同时,要协助困难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并做好车辆调配工作。  

5)现场维护组:由平安办负责人彭川任组长,成员为平安办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及辅警,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保护火灾现场,以便统计火灾损失。

6)事故调查组:由应急办黄勇任组长,成员为应急办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及辅警,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查明事故原因。

四、运行机制

(一)预测与预警

1.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辖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救的能力。

3.加大排查,消除火灾火源消除火灾隐患。镇专职消防队按要求进行必要的学习、培训、训练。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遇有火情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拨打火警电话74575119并报告应急办及村委会。镇应急办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详细问清和记录接警时间、火场位置、燃烧物品、火场态势等情况并同时报告领导。村(社区)干部立即组织应急队伍开展自救和群众疏散,确保道路畅通,同时通知电、气部门断电断气。

2.应急响应

在接到火情报告后,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副总指挥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动消防队及应急队伍立即开展消防施救工作,所有消防应急队伍成员必须无条件及时赶赴现场,参加救火行动。各部门按其职责服从指挥统一调度。指挥部应及时派出人员清除交通通道障碍,疏散围观群众,做好警戒工作。全体在场人员立即加入扑救火灾行动。

确定消防安全重大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伤亡时,立即向上级报告,请求县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指挥部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3.应急结束

解除火警。火灾得到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镇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三)恢复重建

1.保护火灾现场查明火灾原因。火灾现场保护由镇、村负责火警案件由派出所牵头,应急办配合,案件查明后报指挥部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2.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区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稳定灾民情绪保持社会稳定。

五、应急保障

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火灾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本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火灾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经费保障

要保证所需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火灾事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要对火灾事故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二)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镇内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三)基本生活保障

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保证灾区群众吃、穿、住、用、医等方面的需要。

(四)医疗卫生保障

镇政府负责协调卫生部门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疫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根据灾害情况,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

(五)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六、责任与奖惩

1.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对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火灾事故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行政负责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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