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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793512830W/2021-000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三溪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9-06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垫江县三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

垫三溪府发〔202143

垫江县三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村(居),镇辖相关单位、站所室:

 今年7月以来,江津、綦江、奉节接连发生较大交通事故,交通安全形势陡然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按照县道安办《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垫安道办〔202130号),决定从即日起至1115日,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保障 “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顺利推进,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等工作,镇政法委书记、副镇长黎小冬任组长,派出所所长、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应急管理办负责人、各村(居)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管理办,徐子强任办公室负责人,具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及工作动态收集报送等日常事务。

二、加强道路排查

(一)抓好交通安全大排查。各村(居),镇辖相关单位、站所室在8月开展一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梳理辖区农村道路交通人、车、路基本情况,掌握农村群体性务农务工出行需求,找准群众出行和运力供给矛盾的突出区域、路段、时段,向党委政府报告,推动按照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1934号)要求,制定符合实际、科学有效的政策方案,防范超员、违法载人、非法营运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

(二)加强重点区域排查。各村(居),镇辖相关单位、站所室对重点路段,要逐一开展交通安全“画像式”分析,找准薄弱环节、短板漏洞,制定“一地一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三)加强重点时段排查。各村(居),镇辖相关单位、站所室要根据暑期、开学、中秋国庆的群众出行、交通流向、事故规律特点,开展分析研判,找准事故高发的时段、路段、区域,针对性制定对策措施。

(四)落实每月排查。各村(居),镇辖相关单位、站所室要围绕“人车路企”交通安全要素,每月分析研判交通安全突出风险点,提出措施对策,通报单位、企业。

三、抓好源头管理

(一)加强农村面包车、货车、变型拖拉机、三轮车(燃油和电动)等重点车辆源头管理。镇应急办要组织农服中心、派出所、村社干部入户、入单位排查重点车辆,掌握车主驾驶技能和资质、车辆维护保养、保险等情况,督促车主做好车辆维护,购买必要的保险,遵纪守法。在暑期开学、中秋、国庆等重要时段,要提醒车主,不酒驾、不超员、不违法载人。

(二)各村(居),镇辖相关单位、站所室要加强对长期在本辖区运行的外地号牌面包车的摸排,及时汇总更新数据台账,并反馈车管部门。

四、抓细隐患排治

(一)各村(居),镇辖相关单位、站所室对“新改扩”道路、农村自建道路、施工道路、田间道路、易漫水、长下坡、桥梁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摸排,登记造册,抄告道路管养部门、业主落实隐患治理。

(二)各村(居),镇辖相关单位、站所室要对未投入使用的新改扩建道路,要督促管养部门、施工单位、道路业主加强监管,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三)各村(居),镇辖相关单位、站所室对公路平交路口、穿村过镇路段的隐患,要督促管养部门、业主采取安装标志标线、减速带、警示桩等方式,降低车速,提升警示效果。

(四)各村(居),镇辖相关单位、站所室要按照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水隐患路段排查治理的通知》(渝安办〔202111号)要求排查出的9800+2800处临崖临水隐患,要采取“回头看”措施,核查工程治理或临时防护措施是否达到100%。未达100%的,要立即进行治理。

五、严格路面管控

(一)加强“6+5支力量”上路履职。镇派出所要每周驻劝导站不少于1次执法,联合镇应急办在赶场日、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在重点路段、路口、学校周边开展执勤执法。村级路长要加强上放学高峰时段的巡线。

(二)各村(居),镇辖相关单位、站所室在每月的“逢五”开展“交安联合执法行动”,严查农村公路“双违”(超员、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驾违法;在周末、节假日开展动态执法,织密管控网络。

(三)各村(居),镇辖相关单位、站所室选择农村公路事故高发、交通违法突出的路段路口,设置卡口、高清视频等技术设备,提升执法查处效能,降低交通违法发生率。

(四)各村(居),镇辖相关单位、站所室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严重交通违法“有奖举报”,通过道安办、劝导站平台,广泛宣传有奖举报政策,在镇口、村口、劝导站、餐馆旁粘贴举报电话,通过各类媒体公布举报方式,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要及时兑现奖励。

六、强化宣传提示

(一)各村(居)要发挥“农村大喇叭”作用,大范围、高频次宣传“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抵制‘双违’出行”等重点内容。农村大喇叭宣传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

(二)各村(居)要在村委会、劝导站、出村口等通行量大、群众出行集中的区域设置固定式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及时更新宣传内容。

(三)应急办、派出所等部门要对所有行政村进行1次交通安全宣讲活动,组织对辖区每个小学(教学点)的巡回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四)各村(居)针对夏秋两季容易出现的雷暴、雨雾等恶劣天气,要及时通过“农交安”、微信、短信等途径推送镇街、劝导员、驾驶人,提醒谨慎驾驶、减速驾驶、避免通行危险路段。

七、抓实指导检查

(一)镇应急办要将劝导站、路长的工作计划提前一周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系统”,并通过实地检查、视频巡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劝导站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二)镇应急办要加强对各村(居)、劝导站上勤履职、源头和道路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的督导检查,并将各村(居)对交通安全的重视程度、工作落实情况实时向党委政府报告,纳入安全生产重点任务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垫江县三溪镇人民政府

2021816

垫江县三溪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2021816日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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