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793512830W/2022-0008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三溪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11-28 | [ 发布日期 ] | 2022-11-28 |
重庆市垫江县三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汇总)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强化服务管理职能。强化企业投资、规划建设、城镇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生态建设、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服务管理职能。
3.提高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
4.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市容环卫、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行综合行政执法。
(二)单位构成
行政部门1个:三溪镇人民政府(本级);事业部门5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收支总体情况(含下属单位)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187.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87.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442.26万元,主要是乡镇财政体制调整,体制补助收入数据待定。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187.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4.6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7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92万元,农林水支出388.4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0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894.01万元,主要是因为第一年编制部门预算,只编制了基本支出和部分项目支出。
三、预算情况说明(含下属单位)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7.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7.09万元,比2021年减少252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0.64万元,比2021年减少74.3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的减少及“三公”经费的压缩,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本级政府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6.45万元,比2021年减少2452.3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财政体制,编制预算时只编制了部分项目,主要用于保障村(社区)运行、残疾人事业、困难群众救助、自然灾害、林业发展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1年减少367.3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含下属单位)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7.94万元,比2021年减少9.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94万元,比2021年减少4.11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只预算部分部门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4.9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无公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含下属单位)
(一)本级政府(街道)运行经费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7.42万元,比上年减少153.7万元,主要原因为部门预算只预算部分费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垫江县三溪镇人民政府无本级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6.4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飞 联系方式:023-74598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