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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94848/2024-00024 [ 发文字号 ] 垫太平府发〔2024〕15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太平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19 [ 发布日期 ] 2024-02-22

垫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整治群众身边安全隐患“十一条措施”》及任务分解的通知

垫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整治群众身边安全隐患“十一条措施”》及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政府各站所室,镇辖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近期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整治群众身边安全隐患“十一条措施”〉的通知》(渝安委〔20243号)和《垫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整治群众身边安全隐患“十一条措施”〉及任务分解的通知》(垫安办发〔202411号)文件精神和镇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现将《整治群众身边安全隐患“十一条措施”》及我镇《整治群众身安全隐患“十一条措施”任务分解表》印发给大家,请各相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整治群众身边安全隐患“十一条措施”

         2.整治群众身边安全隐患“十一条措施”任务分解表

垫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421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整治群众身边安全隐患“十一条措施”

一、全面清除防盗网、广告牌、杂物等封堵阻挡九小场所、多业态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逃生通道的风险隐患。

二、危险作业必须审批、必须有人现场监护。动火动焊作业必须清理周边易燃易爆物并阻隔火星向周边可燃物飞溅。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先通风后监测再作业。危化企业和涉危环节检维修作业必须严格按规程实施。

三、严厉整治电动车进楼、飞线充电行为。

四、严厉整治委外作业和外包项目一包了之、漏管失管问题。

五、严查客货运输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行为。

六、严查非法生产、销售和超量超规格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

七、严查旅游景区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未经每日例检及试运行就投用大型游乐设施的行为。

八、严格对地灾高风险区和地灾点进行常态监测并执行雨前雨中雨后检查措施。

九、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各级主要负责人职责履行。

十、强化基层网格员作用,增强隐患发现和监督能力。

十一、落实12350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附件2

整治群众身边安全隐患“十一条措施”任务分解表

序号

措施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全面清除防盗网、广告牌、杂物等封堵阻挡九小场所、多业态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逃生通道的风险隐患。

经发办

镇规划建设环保办、经发办、各行业主管部门


危险作业必须审批、必须有人现场监护。动火动焊作业必须清理周边易燃易爆物并阻隔火星向周边可燃物飞溅。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先通风后监测再作业。危化企业和涉危环节检维修作业必须严格按规程实施。

各行业主管部门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严厉整治电动车进楼、飞线充电行为。

经发办

经发办、镇建设规划环保办


严厉整治委外作业和外包项目一包了之、漏管失管问题。

各行业主管部门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严查客货运输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行为。

镇交安办

镇交安办、太平派出所、交巡警三中队


严查非法生产、销售和超量超规格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

镇应急办

镇应急办、太平派出所、太平市场监管所、县供销社


严查旅游景区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未经每日例检及试运行就投用大型游乐设施的行为。

镇文服中心

镇文服中心、县市场监管局特监科


严格对地灾高风险区和地灾点进行常态监测并执行雨前雨中雨后检查措施。

镇规划建设环保办

镇规划建设环保办、镇文服中心、农服中心、镇应急办、各村(居)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各级主要负责人职责履行。

镇应急办

(镇安委办)

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村(居)


强化基层网格员作用,增强隐患发现和监督能力。

各村(居)

镇党群办、镇平安办、镇应急办


十一

落实12350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镇应急办

(镇安委办)

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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