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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太平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3-04 | [ 发布日期 ] | 2022-03-04 |
垫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太平镇2022年森林防火预案》的通知
垫太平府发〔2022〕3号
垫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太平镇2022年森林防火预案》的
通 知
各村(居)委、镇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将《太平镇2022年森林防火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太平镇2022年森林防火预案》
垫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0日
垫江县太平镇2022年森林防火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的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政治稳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县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全镇森林防火面临的形势
(一)林区进出人口多,带火入山或生产用火难于避免,加之景区环境优美,入山旅游来往人员多,稍有不慎,丢下火种就会发生林火的危险。
(二)我镇林区大多是以松杉树为主,易着火且燃烧时火势较旺。
(三)林区内地下植被丰富,特别是天然林保护原林木茂盛,枯落物增多,可燃量大,一旦着火易蔓延,难于扑救。
(四)林区通讯、交通、水源不便,扑火工具简陋,一旦发生火灾,信息不灵,施救车辆人员难以及时到达现场。
(五)林区、林缘坟头较多,遇清明节、春节祭祀的多,检查难度大。
二、组织机构
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镇财政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镇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各有林村(居)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由鞠学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兴德任成员,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的开展。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由扑救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医疗救护小组等组成。
三、主要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组
总指挥:张越皓
副指挥:贺鹏、何维权、任大渠、余龙胜、胡定华、张锐、蒋伟成、李梅梅、郭叙伟
主要职责:制定扑火救灾《预案》;森林火灾发生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启用《预案》,并按照《预案》部署火灾扑救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负责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二)扑救组
组长:胡定华
成员:鞠学瑶、左春明、陈巍、李华平、王伟、余文杰、来波、李浩、左永贵、胡云、周峰、张光才、朱志雄、曾权、陈小红、谭家勤、张兴德、吴林轩、周鑫荃、杨向友、刘显智、江波、王吉万及应急队员若干。
职责: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出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部署和镇政府森林防火领导组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看守人员的部署工作。
(三)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何维权
成员:蒋晓琴、杨燕、余胜、谭妍茗、周小红、周琼、洪春柳、王春梅、胡波涛、吕兆芳、汪娅、黄永碧、刘治辉、古朝琼、李小芳、陈国会、黄娟、杨洋、谭玲、王椒、屈超、刘巾凤、李艺、胡佳丽、雷漫雪、刘刚、陈小彬
职责:食品、药品等购买运输到火灾现场并发放,保障前方扑火需求;确保信息畅通;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四)交通协调组
组长:湛伟
成员:李昌林、曾璐、汪祥均
职责:负责统一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确保现场交通畅通。
(五)综合联系组
组长:李梅梅、郭叙伟
成员:邹维、李茂雪
职责:负责现场情况统计,新闻媒体报道,联系各级部。
(六)医疗救护小组:
组长:胡定华
成员:由卫生院工作人员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管理救灾药品及救护器材。
(七)民兵应急分队
组长:蒋伟成
成员:由各村(居)组建20人组成民兵应急分队,负责组织队伍按时到达集结地点,并开展扑救工作。
四、预警预防
1、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控检查。
4、健全防火网络,重点林区村在防火期内,要安排1名以上专职防火员,全天候巡山护林,全面监控林区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组建义务扑火队,并按要求进行培训和演练。
五、信息报送
1、遇有火情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报告村(居)委会或拨打镇森林防火站电话023-74536329。
2、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详细询问和记录清楚起火时间、火场位置、火场态势、前往路线、植被情况等,并立即报告镇相关领导和镇森林防火办公室。
六、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不论火势大小,扑救组前战人员应立即赶往火场了解情况。镇森林扑火应急分队队长负责召集本组人员,并携带好扑火工具,立即赶往现场。扑救组按照要求成立前线指挥部。
2、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在确认难于快速扑灭的火灾或接到前线指挥部要求增援的请求后,应当立即增派邻村义务扑火队前往增援。
3、若需要继续增援时,由镇应急领导小组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并指派扑火组的有关人员负责带路、联络。
(二)火线扑救
1、扑火人员在扑火过程中务必保证自身安全;
2、各队人员要逐级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全力扑救,绝不能打乱仗。
3、要根据火场火势情况选准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战斗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
4、各队(组)负责人应及时向前线指挥部、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火情。
(三)余火看守
明火扑灭后,各组扑火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必须就地清理余火,看守火场,防止复燃。清理后的火场必须留下人员继续看守6到12小时,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经前线指挥部查验确认,在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后方可撤离。
(四)后勤保障
1、后勤保障组负责运送扑火机具、器材、设备、燃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和安排好扑火人员返回后的伙食,并优先保证一线扑火人员的食品和饮用水。运送扑火物资应落实责任,确保扑火物资安全、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应当组织人员维持好火场治安及道路交通秩序。
2、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其它事故时,医疗救护组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能当场治疗的要立即采取救护措施,不能当场治疗的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并及时向前线指挥部报告伤情。
七、响应结束
1、解除火警:森林火灾得到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镇森林防火领导组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2、保护火灾现场,查明火案,分清责任,及时处理,火灾现场保护由镇、村负责,森林火警案件由政府负责调查,林业、公安等部门配合案件查明后报指挥部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3、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区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稳定灾民情绪,保持社会稳定。
垫江县太平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