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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我镇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形成了太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以镇长为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由党政办落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以及更新,各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依法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强化政务公开。一是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准则,结合我镇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设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对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信息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如政府各站所室有关工作、群众关心的惠农政策、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等信息,做到及时发布,更新动态。2022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8条。二是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设置“依申请公开”栏目,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需求。2022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健全管理制度。一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在信息发布之前,各站所室相关工作人员及负责人严格把关,保证信息准确无误。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公开内容逐级审批,一级对一级负责,经过“三审三校”审核后再对外发布,推动信息公开规范有序。三是定期进行巡网排查并及时更新发布,根据我镇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由党政办工作人员定期检查,联合各部门,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每周一次更新常规信息,如“焦点图片”等栏目。

构建信息平台。一是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途径,结合我镇实际工作情况,设置“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栏目,将有关信息及时上传至网站进行发布。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以镇、村居政务公开栏、宣传手册、村村通广播、横幅等形式为辅助手段,全方位进行宣传。三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利用会议进行公开,主要针对临时性、一次性公开的事项,以印发文件、公示公告、开会通报等多种形式公开。

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定期进行自查,对于长期未更新的栏目及时联系相关站所室,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进行更新。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村居考核,建立并优化考核机制,对积极完善公开工作的村居给予表扬,对不按要求及时公开的村居实行约谈,完善常态化督导体系,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在实施过程中缺乏系统性操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负责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较少且变动较大,人员配备不足。三是个别信息更新不及时,出现信息滞后的情况。

改进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经常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相关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整体素质水平。二是继续培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确保党政办有专人负责,出现岗位变动的情况应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交接工作。三是要求工作人员每周自查,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关栏目,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圆满完成了 2022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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