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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镇“峰门铺石刻群及古道”入选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日期:2025-08-06

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第四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太平镇“峰门铺石刻群及古道”以其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成功入选,成为垫江又一重要的文化地标。

据悉,“峰门铺石刻群及古道”位于垫江县太平镇桂花村7社,其建设年代跨越宋朝至民国时期。该处现存摩崖石刻及造像20 余幅,具体包括:宋代碑刻4幅,分别为《庆元二年修路碑记》《建炎三年告示碑》《潼川府路界》《梅花鹿》画像;明代碑刻1幅,即《垫江县创立峰门铺碑记》;民国碑刻2幅,为《为民除害》和《盗息民安》;还有明清造像《山王菩萨像》和《土地像》。同时该处还保留了一段南宋时期连接都城临安(今杭州)至四川成都的官道遗迹,属于南宋京蜀驿道小川北路的一部分。这些历经沧桑的石刻与古道,是垫江历史发展兴衰变迁的重要见证者,承载着垫江“千年古县”深厚的文化底蕴。

“峰门铺石刻群及古道”入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不仅是对其历史文化价值的高度认可,更为今后进一步加强该文物保护与利用提供了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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